消防處表示,當有大廈進行工程時,承辦商應採用有系統的方法,將受影響的消防裝置分段關閉,並盡快恢復正常運作。如果系統的受影響部分在工作更次尾聲未能恢復正常操作,承辦商應把該部分孤立,讓系統的其餘部分先恢復操作。當完成相關工作後,承辦商須在適當時間內發出相關「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
消防處。 資料圖片
消防處發表聲明,就有傳媒刊登評論指業界質疑消防處建議大廈維修期間,消防設備及裝置應分段關閉安排是否可行,處方澄清有關內容未能完全反映事實,指早前已與香港註冊消防工程公司商會舉行會議,業界表示將全力配合,並按法例的指引執行有關措施。
巴士的報記者攝
聲明又說,消防裝置的保養、修理或檢查必須經由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進行,承辦商會作出專業判斷,按消防處的指示進行相關工作。負責大廈維修工程的人員並無權限把消防裝置及設備關閉,若有前線人員為避免消防裝置因工程誤鳴而企圖將其關閉,屬極之不負責任的行為,亦有機會觸犯法例,消防處必定嚴肅跟進。
消防處處長楊恩健表示,宏福苑大火後,當局計劃修訂相關消防條例,以加強大廈的防火措施,預計今年4月至5月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簡介修例內容,今年內草擬好相關法例。
消防處處長楊恩健出席消防處年終回顧記者會。fb視頻截圖
楊恩健在消防處年結記者會表示,希望透過修例強化消防系統維修時的管理,包括建議引入業主關閉消防裝置時,必須得到消防處批准;處方亦希望擴大消防裝置及設備負責人的責任,加入業主立法團及物管公司,以協助監管消防裝置。針對常見的大廈消防隱患,包括阻塞走火通道又或並無進行消防裝置及設備年檢等,處方建議引入定額罰款機制,增加阻嚇力。
因應宏福苑大火,他說部門成立特大型火警事故行動策略的督導委員會,由負責行動的副處長領導,希望檢視相關的滅火救援策略、指揮系統、又或個人裝備事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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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恩健說,消防處在宏福苑大火後,進行全港大維修樓宇的消防設備和裝置的巡查,已巡查正進行大維修的461幢大廈,發現當中有22幢大廈的火警鐘有不同程度的損壞,處方向該些大廈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當中10幢大廈已經維修好,另外12幢大廈仍在維修有關消防鐘,處方同時有進行檢控行動。
另外,處方成立一個全天候應變小隊,針對發生火警後立即派小隊到現場檢查大廈的消防裝置及設備,已出動281次,發現11幢大廈的火警鐘有不同程度的損壞,已隨即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給相關大廈業主,希望盡快維修火警鐘。
當局在宏福苑大火後成立獨立委員會。楊恩健說,消防處會全力配合獨立委員會的工作,會提供相關資料以作審視,包括過去對宏福苑大廈的巡查記錄,以及整個滅火行動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