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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女子攜逾9萬支未完稅煙入口 判囚6個月海關表示歡迎

法庭事

22歲女子攜逾9萬支未完稅煙入口 判囚6個月海關表示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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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女子攜逾9萬支未完稅煙入口 判囚6個月海關表示歡迎

2026年01月06日 14:00 最後更新:15:16

一名入境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以及進口另類吸煙產品,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和《進出口條例》,周一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6個月和罰款2000元。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海關於去年10月10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22歲抵港女旅客,並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91600支未完稅香煙及1支另類吸煙產品,市值約37萬6千元,應課稅值約30萬3千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該名女旅客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被判處監禁6個月和罰款1千元,以及就違反《進出口條例》被判處罰款1千元。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FB圖片

海關FB圖片

海關又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兩名入境旅客因處理未完稅香煙,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以及進口另類吸煙產品,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和《進出口條例》,今日(2月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各被判處監禁7個月及罰款500元。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海關去年12月在機場截查一名29歲抵港女旅客及一名35歲的抵港男旅客,在他們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856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38萬5000元,應課稅值約28萬3000元,以及6件另類吸煙產品,估計市值約1080元,隨即拘捕這兩名旅客。

​兩名入境旅客處理未完稅香煙及進口另類吸煙產品罪成判囚(附圖) 政府新聞處圖片

​兩名入境旅客處理未完稅香煙及進口另類吸煙產品罪成判囚(附圖) 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認為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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