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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案 多名認罪被告續求情

香港電台

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案 多名認罪被告續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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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案 多名認罪被告續求情

2026年01月13日 16:08 最後更新:18:00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公司早前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成,暫代高等法院的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二日處理多名被告的求情。

已認罪的《蘋果日報》前高層繼續逐一求情,時任副社長陳沛敏一方指,她自1996年起加入《蘋果日報》,曾採訪報道國際大事。求情信中表明很後悔,完成服刑後會退休、照顧家人。求情提到,她有負責「蘋果慈善基金會」籌款,基金幫助逾60萬人。她在案中角色有限,被告黎智英被捕後,公司法律部門無提出警告或建議停止相關操作,犯案出於對法律無知,建議法庭採用較低量刑起點為10年,考慮她認罪等因素可獲減刑一半。

法官李運騰認為,黎智英被捕後,《蘋果日報》編採人員應更謹慎,質疑為何在黎智英再被捕後,才將有關節目及文章下架。

另一名被告、《蘋果日報》時任總編輯羅偉光一方求情時指,他是「蘋果慈善基金會」的董事,希望法庭考慮判刑時,接納他已認罪及求情內容。

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一方較早前求情時指,被告品格良好,捐出壹傳媒500萬股予「蘋果慈善基金會」協助弱勢社群。被告案中參與度相對輕微,已有悔意,以監禁10年為量刑起點,建議法庭減刑一半或以上。

法官李運騰提出,3名被告求情時均提及與「蘋果慈善基金會」有關,要求辯方提供更多資料,釐清基金的成立背景及被告的角色等。

至於《蘋果日報》時任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一方求情時指,他在案中角色有限,只負責中文印刷版,出任總編輯時間不長,並非決策者,建議法庭判處較低刑期。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成後,所有被告今日完成求情,擇日判刑。

案件繼續在暫代高等法院的西九龍裁法院進行,《蘋果日報》時任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及前社論主筆馮偉光一方,下午求情時說,被告是後期加入《蘋果日報》,沒被邀請參與編輯會議或「飯盒會」,對內部決策了解有限。辯方指被告學識淵博是翻譯部門負責人,建議量刑時考慮各被告不同角色,冀獲輕判。
另一名被告、前社論主筆楊清奇一方求情時指出,他1998年加入《蘋果日報》,無參與決策或編輯方針,案發時意識到涉案社論或違法,只能遊走「灰色地帶」。辯方形容楊清奇屬中層員工,聽從上級指示;被告有協助警方調查並作證,亦表明悔意,完成服刑後不再參與政治。

法庭原定預留昨日起一連四日予各被告求情,最終兩日完成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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