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歡迎高等法院原訟法庭頒布的判決,駁回鄒幸彤就在囚人士衣物政策提出的司法覆核申請。
保安局發言人表示,原訟法庭的裁決,印證懲教署的做法合情、合理和合法。多年以來懲教署都有委任專責小組檢視在囚人士的衣物安排,充分考慮多項因素,包括懲教設施、在囚人士的不同作息活動、不同性別在囚人士在溫度、生理及心理舒適度方面的需求、在囚人士隱私和體面考慮,以及監獄保安、秩序及紀律等。
發言人指出,鄒幸彤聲稱曾提出要求在夏天穿着短褲並遭懲教署拒絕,完全與事實不符,亦不獲法庭信納。
法庭判辭指,現時的在囚人士衣物政策,包括女在囚人士在夏天日間穿着長褲的政策,是懲教署按《監獄規則》授權制定,裁定鄒幸彤未能證明目前政策構成對某一性別有較差待遇,亦無證據顯示廣泛存在夏天穿長褲會帶來健康影響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