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註冊處表示,公司遷冊制度去年5月實施以來,市場反應正面。截至去年底,接獲逾420宗查詢及30份申請,6間分別在盧森堡、開曼群島或百慕達成立的非香港法團,當中包括一間保險公司,已成功遷冊來港。
該處表示,制度確保公司業務運作得以延續無間,加強香港作為國際商業及金融中心的競爭力。
另外,去年新成立的本地公司和經遷冊公司總數逾19.5萬間。至去年底,根據《公司條例》註冊的本地公司和經遷冊公司總數達155.7萬間,較前年增加逾9.6萬間,數字創歷史新高。
去年共有1532間非香港公司,在港新設營業地點並根據《公司條例》註冊。至去年底,註冊非香港公司總數逾1.5萬間,按年增加3%。
政府於大埔宏福苑火災後,成立「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向受災居民提供支援服務。基金總額至今已增至44億元,當局推出的11項緊急援助計劃總承擔額為12億,當中6億元是給業主提供租金補助。
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接受報章訪問表示,政府早前宣布向每戶宏福苑業主發放為期兩年共30萬的租金補助,現已向1800多戶的業主,發放第一期金額,由於部分安置方案的落成日期或超出兩年津貼期,政府會考慮將租金補助期限延長,但若有人選擇10年後落成的「原址重建」方案,政府就需審慎考慮租金補助的期限。
他舉例,如果再延長發放兩年,涉及再增6億元承擔額,即只剩下26億元基金用於日後的長遠居住方案,但這筆基金並不足夠,政府一定需要給予更大的投入。如果按發放10年計算,一戶就要用150萬元,屆時基金已所剩無幾,日後或許只能由政府再出錢收購重建的費用,但這是公帑,當局要審慎處理這個問題,不僅要考慮居民需求,也要考慮整個香港社會的意見。
卓永興又強調,政府將以「快、準、便、全」原則為受影響居民提供緊急支援,包括提供過渡性房屋、中轉屋、酒店及青年宿舍等臨時住宿選擇。其中,入住青年宿舍及酒店的人士,卓永興期望能於本月底前完成搬遷。
他解釋,酒店住宿屬應急用途,最初計劃為居民提供至少14天的住宿,但為免影響酒店生意,故領取每月租金補助的居民,可與酒店商討補差價以繼續入住;至於青年宿舍設立原意,是為在職青年提供過渡性的住房支持,若本身已領取政府補助卻長期居於此類宿位,對其他輪候的青年而言不公平,亦偏離了該項目的政策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