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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物流署人員未達水平 政府撤回前署長陳嘉信頒授銀紫荊星章

香港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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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物流署人員未達水平 政府撤回前署長陳嘉信頒授銀紫荊星章

2026年01月20日 11:14 最後更新:15:20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公布就採購樽裝飲用水事件進行的紀律調查結果,經行政署諮詢授勳及非官守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意見後,政府決定撤回向前任物流署署長陳嘉信頒授銀紫荊星章的決定,並已通知對方。

楊何蓓茵說,由首長級甲一級政務官劉焱所領導的調查組,識別超過20名來自財庫局、物流署及食環署人員,要求他們作出陳述,並約見部分人員,發現事件中,有3名物流署人員的表現未能達到與本身職級及經驗相稱的水平,缺乏應有的警覺性和判斷力,以致未能識別明顯不妥之處,亦未能把握時機作出跟進及向上級匯報,令部門錯過及早識破虛假文書及盡早採取適當行動的時機。

她說現階段表面證據顯示,3人當中的兩人,包括1名首長級人員,涉嫌未能及時識別明顯不妥之處所揭示的重要性並且上報,政府會展開正式紀律研訊,並按裁決作出懲處,而兩人在工作能力上的欠缺,亦會反映在考績報告內,政府會向未達頂薪點人員停止發放增薪點。

她說現階段表面證據顯示,3人當中的兩人,包括一名首長級人員,涉嫌未能及時識別明顯不妥之處所揭示的重要性並且上報,政府會展開正式紀律研訊,並按裁決作出懲處,而兩人在工作能力上的欠缺,亦會反映在考績報告內。政府會向未達頂薪點人員停止發放增薪點。

另一人雖然有履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但政府會在考績報告內反映他的警覺性、判斷力及分析力不足,會停止發放增薪點,並發出書面告誡。

楊何蓓茵又說,處事人員在事件上,未有向上呈報不妥之處,調查組無發現前任物流署署長有疏忽地方,但有關物流署人員的在事件中的表現,未達與他們職級及經驗相稱水平,反映有關不足之處在署內有普遍性。專責小組報告又顯示,部門採購工作有改善空間,需要提升應有的觸覺以避免政府受損,處理採購應更積極及謹慎。財庫局局長已去信前任物流署署長,指出事件引起高度關注,對政府聲譽造成嚴重影響。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公布就採購樽裝飲用水事件進行的紀律調查結果,政府決定撤回向前任物流署署長陳嘉信頒授銀紫荊星章的決定,並已通知對方。事件中有3名物流署人員未達本身職級及經驗相稱的水平,政府會向其中兩人展開紀律研訊,按裁決作出懲處。

民建聯選委界立法會議員林琳表示,政府嚴肅處理事件並提出具體改革方案,充分體現「賞罰分明」與「責任制」的原則,展現政府提升治理效能、強化問責的決心,對此表示支持。

林琳期望政府堅定落實紀律機制優化措施及「部門首長責任制」,並透過持續的培訓與監督,真正建立賞罰分明的問責文化,認為只有讓各級公務員深感其責、盡忠職守,才能從根本上提升執行力與警覺性,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林琳又表示,樂見政府物流署主動採納創新科技手段,採用人工智能工具協助蒐集投標者資訊。她表示,為進一步完善採購風險管理,建議探索引入深度分析系統,進行智能抽查與趨勢預警,更主動從源頭預防採購程序中的舞弊風險,提升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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