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島徑下午有行山人士暈倒,送院搶救後不治。
警方表示,下午約2時許,一名年約40歲男子於港島徑(第5段)近柏傑路附近暈倒,在場其他人士報警。事主由政府飛行服務隊直升機送往東區醫院搶救,其後證實不治。
警方說,事主暈倒前,據報曾與他人爭執口角,正調查事件。
香港電台
港島徑下午有行山人士暈倒,送院搶救後不治。
警方表示,下午約2時許,一名年約40歲男子於港島徑(第5段)近柏傑路附近暈倒,在場其他人士報警。事主由政府飛行服務隊直升機送往東區醫院搶救,其後證實不治。
警方說,事主暈倒前,據報曾與他人爭執口角,正調查事件。
即日起司機駕駛時,不可以在前方放置多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包括流動電話、平板或手提電腦,每部裝置屏幕對角長度不可超過19厘米,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000元。
新規例下,任何放置在司機座椅前面,即司機座椅椅背前方的整個車廂空間,包括擋風玻璃、儀錶板或其他可以放置流動電訊裝置的地方,最多只可放置兩部流動裝置。有關裝置不能阻礙司機觀看道路及交通情況,及任何裝配在車上以提供對道路及交通情況的間接視野的鏡子、裝置或顯示器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