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其餘8名被告均認罪,包括6名《蘋果日報》前高層及2名重光團隊成員。
其中5人擔任「從犯證人」,法庭裁定他們的證供起重要作用,但認為他們不屬於「超級告密者」,5人分別被判6年3個月至7年3
個月。
至於未有擔任「從犯證人」的3人就各被判囚10年。
編輯:黃佩珊
香港電台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其餘8名被告均認罪,包括6名《蘋果日報》前高層及2名重光團隊成員。
其中5人擔任「從犯證人」,法庭裁定他們的證供起重要作用,但認為他們不屬於「超級告密者」,5人分別被判6年3個月至7年3
個月。
至於未有擔任「從犯證人」的3人就各被判囚10年。
編輯:黃佩珊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黎智英罪行滔天,被重判入獄20年,彰顯法治,指黎智英長期利用《蘋果日報》荼毒市民、煽動仇恨、歪曲事實、蓄意製造社會對立、罪證纍纍,罪有應得。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黎智英的20年刑罰已反映罪行嚴重性,而當局會適時依法向法庭申請充公令,沒收與罪行有關的犯罪得益,亦會盡快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
編輯:任順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