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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法庭對黎智英案判刑彰顯法律正義及維護香港核心價值

香港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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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法庭對黎智英案判刑彰顯法律正義及維護香港核心價值

2026年02月09日 17:05 最後更新:19:50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法庭就黎智英案的定罪判決和判刑是彰顯法律正義,以及維護香港核心價值,強調法律絕不容許任何公然傷害國家和同胞、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又說香港是法治地方,沒有任何人可凌駕在法律之上。

鄧炳強會見傳媒時表示,所謂的政治檢控指控完全是子虛烏有,案件亦與新聞自由無關。

他表示,就案件的跟進工作,由於法庭已判刑,特區政府會適時依法向法庭申請充公令,沒收與罪行有關的犯罪得益,並啟動程序,盡快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從公司登記冊中剔除。

鄧炳強表示,法庭清楚表明,該案牽涉罪行重大,黎智英被判入獄20年是反映罪行的嚴重性。鄧炳強又說,黎智英是中國人,在中國香港犯法,在中國香港服刑是非常合理。

編輯:任順熙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三罪罪成,被判入獄20年。法官認為黎智英是各項串謀的幕後主腦,串謀勾結外力的行為不僅精心策劃亦是早有預謀,裁定為「罪行重大」。

判詞指出,黎智英串謀他人請求外國制裁中港,所促成的相關措施至今仍未解除,雖則並非導致制裁的唯一原因,但如果說沒有起到任何作用,是完全不切實際。

判詞亦提到,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如涉及外國實體,一般會被視為較嚴重,理應判處更嚴厲的刑罰。

編輯:黃佩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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