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修例容許狗隻進入獲批准食肆,首階段擬設約500至1000個名額。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表示,看到很多餐廳表示有興趣,亦有部分處於觀望,預料首階段未必有很多申請,重申當局每6個月會發出一次申請邀請。當局預計最快6月批出首輪申請,半年後再檢討。
委員會副主席楊永杰關注,每人每次可帶同多少隻狗隻進入獲批餐廳。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吳文傑說,因應食肆規模不同,目前不會有硬性要求,但將來制定相關發牌條件時,會有良好作業指引,例如由餐廳考慮是否要限制狗隻數目等。
政府提出,為保障食物衛生,食環署會施加牌照條件確保明確區分人與狗的食物及餐具,亦不得容許狗隻上餐桌。民建聯何俊賢建議,政府制定相關指引時要詳細列明要求,例如若不讓狗隻上桌,是否意指不讓全隻狗上桌、而狗隻將前肢放上桌又是否可接受等。謝展寰回應,原則是狗隻不可觸及餐桌,狗主是有責任約束狗隻。
民建聯洪錦鉉關注,當局會否要求食肆購買相關責任保險,以便釐清一旦狗隻在餐廳內咬人等責任。謝展寰重申,約束狗隻行為屬狗主責任,不會強制食肆購買相關保險;當局已提出,規定需以長度不超過1.5米的牽引帶控制進入餐廳的狗隻。
編輯:任順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