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0歲的法國男子與女友遭兩名青少年持刀搶車,男子被刺傷後奪刀反擊並殺死其中一個劫車者,最終陪審團認定該男子「無殺人意圖」,但構成暴力致死罪,判處12年監禁;另一個劫車者僅因企圖持械勒索判囚五年。
« Pas d’intention d’homicide » : douze ans de prison pour Pablo qui a tué l’un de ses agresseurs à Thiais
— Le Parisien | 94 (@leparisien_94) February 21,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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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兩名青少年持刀搶車
據外媒報道,2010年10月,法國20歲男子帕布洛和女朋友去見朋友,兩人駕駛着白色寶馬車,來到了巴黎近郊瓦勒德馬恩省的蒂艾(Thiais)一家超市附近的停車場。
凌晨12時30分左右,兩名青少年Y和M走向了帕布洛和女友的車。他們當時一個18歲,一個只有17歲,兩人同樣來自附近的維勒瑞夫。Y和M看帕布洛和女友獨自在停車場又駕駛名車,早就盯上了他們、意圖搶車。
與劫車者搏鬥
Y一開始出言挑釁,但見威脅不起作用,Y掏出了事先藏在身上的刀子,並命令帕布洛交出車鑰匙。帕布洛不願投降,Y用刀刺傷了帕布洛的手,帕布洛反擊並刺傷了Y的肩膀。Y轉而攻擊起帕布洛的女友,搶走鑰匙後,Y奪路而逃,但因肩上有傷倒在了道路附近。
示意圖。設計圖片
看到自己的女友受傷,帕布洛憤怒不已,他搶過刀子,並與另一名襲擊者M纏鬥。等警方趕到時,M已經當場死亡。根據屍檢報告,M的胸部有五處傷口,分別位於心臟、肺部和肝臟附近。他的頭部還有兩處傷口,傷口處還發現了刀刃碎片。
所做的一切「出於自衛」
因為M的死亡,原本是受害者的帕布洛成為被告。在審前,帕布洛已經在拘留所中度過了三年半多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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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布洛表示,自己從未想過要殺死M,他所做的一切只是為了維護自己和女友的生命安全、純粹「出於自衛」。帕布洛的律師強調,他當時身處圍攻之中,精神高度緊張,判斷力受限,本能反應才導致了悲劇發生,並不存在蓄意殺人的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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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檢方則認為,儘管帕布洛確實遭到了Y和M的攻擊,但他在局勢已經發生變化、危險減弱的情況下仍使用致命武器,行為超出了必要的自衛範圍。
無殺人意圖卻判12年
法院認定帕布洛「沒有殺人意圖」,但同時認為其行為構成暴力致死罪,帕布洛因此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而發動襲擊的Y只因企圖持械勒索被判處五年監禁,其中三年緩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