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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刊憲修訂金錢服務經營者發牌制度下12項費用 5月中生效

香港電台

政府刊憲修訂金錢服務經營者發牌制度下12項費用 5月中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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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刊憲修訂金錢服務經營者發牌制度下12項費用 5月中生效

2026年03月13日 15:59 最後更新:16:40

政府在憲報刊登《2026年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修訂附表3)公告》,修訂金錢服務經營者發牌制度下12項費用。其中11項目收費增幅為10%至15%,款額變動為55元至500元。影印費則提高50%,至每頁1.5元。新收費於5月15日生效。

海關表示,政府的政策是根據「用者自付」原則,將各項政府收費水平,大致訂於足以全數收回公共服務成本的水平。

按2026至2027年度價格水平進行的成本檢討顯示,其中11項收費現時的成本收回率為 60%至76%,另有一項影印費用則需調整以符合政府的標準收費。

金錢服務經營者發牌制度於2012年4月1日實施以來,一直未有調整。海關會繼續致力提高效率和精簡程序,以控制服務成本。

編輯:譚佩貞

警方下午舉辦好市民獎頒獎典禮,嘉許80名協助撲滅罪行的市民,並表揚6間協助推廣防騙的機構。

警務處處長周一鳴在頒獎禮上致辭,提醒市民應對騙案時應冷靜,假如接到涉及個人、帳戶資料或金錢交易的來電或短訊等,應「停一停,諗一諗」,先查證事實,避免受騙。

編輯:朱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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