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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澄清過渡房屋營運機構為宏福苑居民提供彈性遷出安排

香港電台

政府澄清過渡房屋營運機構為宏福苑居民提供彈性遷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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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澄清過渡房屋營運機構為宏福苑居民提供彈性遷出安排

2026年03月13日 18:17 最後更新:19:00

政府發言人表示,有傳媒引述個別宏福苑業主指,在接受政府收購業權並收取現金,或在選擇「特設銷售計劃」或「樓換樓」並收到新屋鑰匙後,30日內須遷出過渡性房屋,亦不再有租金補助,並不屬實。在宏福苑業主落實長遠居住安排之前,政府會在住宿和租金津貼方面,持續支援受影響居民。

房屋局強調,各過渡性房屋營運機構一向會為有需要住戶提供彈性遷出安排,30日並不是硬性規定,營運機構會按住戶實際需要靈活安排繼續暫時租住過渡性房屋單位,例如待新居裝修竣工及搬遷等。就宏福苑居民而言,無論是選擇自行安排長遠居所、「特設銷售計劃」或「樓換樓」,安排同樣適用。

租金補助方面,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向每個宏福苑單位業主發放每年15萬元的租金補助。補助為期兩年,每半年發放一次,即每次發放7萬5千元。如業主選擇出售業權後收取現金而不參加「特設銷售計劃」,租金補助會發放至相關資金到帳日,業主可動用有關現金自行作長遠住宿安排。至於到帳日前獲得的租金補助,無須退還,但下一期補助將不會獲發放。

如業主選擇參加「特設銷售計劃」,租金補助將繼續發放至在相關資助出售房屋單位的入伙日、即領取單位鑰匙的日期,即業主長遠住宿需要已有適當安排後,而同樣入伙日前已獲得的租金補助亦無須退還,惟下一期補助將不會獲發放。

房屋局「解說專隊」會向宏福苑業主清楚解說相關安排。

編輯:譚佩貞

全國人大會議通過《十五五規劃綱要》。運輸及物流局的「香港五年規劃」編制小組再次召開會議。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在會上聽取匯報規劃重點,並商議後續跟進工作,以配合行政長官主導的編制工作。

會上重點討論運輸及物流局如何精準對接「十五五規劃」港澳篇章交付香港的戰略定位和任務,包括鞏固提升香港國際航運中心、國際航空樞紐的定位;助力構建大宗商品交易生態圈和打造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積極配合北部都會區建設、推動重點領域合作實現突破,促進港口、機場和軌道交通協同發展。

全國人大會議亦通過了《國家發展規劃法》,首次從頂層設計上就國家發展規劃進行專門立法,為制定規劃提供剛性的法律基礎,當中包括「涉港澳條款」主動對接國家發展規劃,支持港澳特區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運輸及物流局會以「立短謀長」的視野,積極推動香港交通及物流網絡更高水平發展,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編輯:鍾慧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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