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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頭角收地重建為住宅

馬頭角收地重建為住宅

馬頭角收地重建為住宅

2014年04月25日 16:10 最後更新:16:10

地政總署今日宣布收回土地,在馬頭角九龍城道/上鄉道進行市區重建,土地面積約1,622平方米,將會重建為住宅物業,低層提供零售及附屬設施,而地庫則用作停車場。

馬頭角九龍城道與上鄉道交界。(Google Map截圖)

馬頭角九龍城道與上鄉道交界。(Google Map截圖)

     
有關發展項目納入市區重建局2011/12年度的業務計劃內,以九龍城道及上鄉道為界,需要收回範圍內合共118項私人土地業權。

合資格的住宅物業業主除有權獲得法定補償外,部分可獲發惠自置居所津貼或額外津貼。合資格的住宅住戶可獲安置入住由房屋委員會或房屋協會提供的單位,或可獲特惠現金津貼。
      
至於合資格的商戶,包括業主及租戶,可選擇接受特惠津貼,以代替因業務及相關損失而提出法定補償申索的權利。
      
受影響的住宅和商戶業主及租戶亦有權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提出法定申索。如申索未能透過協議解決,業主及租戶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裁決。因提出申索而合理招致的專業費用可能獲政府發還。

地政總署根據《政府租契續期條例》刊登第三份「續期公告」,公布這批涉及28個地段的地契全部獲得續期50年。

署方按照《條例》給予六年通知的要求,涵蓋2032年內到期而沒有續期權利的「一般用途地契」。有關的「續期公告」已上載至地政總署網頁。

地政總署公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網頁截圖

地政總署公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網頁截圖

按《條例》獲得續期的地契,包括這批28個地段的地契,毋須補地價,只須每年繳納相當於有關土地應課差餉租值3%的地租。涉及的28個地段8個位於九龍,20個位於香港島。

地政總署透過「續期公告」宣布獲續期的地契,其原有產權負擔、權益及權利例如按揭,將自動過渡至續期的年期而不受影響,業權人毋須辦理任何手續,亦不需與政府簽立續期文件或重新辦理按揭。地政總署已向相關的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發信,通知他們有關續期的安排。

地政總署。政府新聞網圖片

地政總署。政府新聞網圖片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續期免簽約」的地契續期安排便民利商,有效提升業權人和投資者對物業市場的信心,獲得社會各界高度支持。有關機制亦體現「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為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提供堅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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