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內地地下代孕公司以「香港」命名推出代孕服務,聲稱提供及招攬在校大學生代孕。公司網頁聲稱,可提供九十萬元包生仔套餐服務,同時可以分期付款。有大律師指出,中港法例均禁止商業性代孕,委託者及代孕者可能要負上刑責。
代孕公司在網上賣廣告。
內地法例禁止代孕,隨着人口老化加劇,內地不孕夫婦近年激增,以及去年起全面實施二孩政策,非法代孕服務機構如雨後春筍。《人民日報》昨天報道,提及二孩政策全面開放後,數據顯示,全國符合生育二孩條件約九千萬個家庭中,六成女性年齡三十五歲以上,五成在四十歲以上;報道又引述醫生建議,中國可適當地開放代孕,但要防止商業代孕。
互聯網有不少代孕公司廣告,其中更有公司以「香港」命名,但聯絡電話為內地號碼。其中一間名字有「香港」的代孕公司,標榜提供優質的在校大學生代孕,為不孕夫婦介紹及提供合適的代孕媽媽,安排代孕媽媽孕中檢查及分娩的醫院,以及協辦親子鑑定及准生證出生證明。
大律師指中港法例均禁止商業性代孕。
該代孕公司網頁聲稱,大學生代孕服務,包生男仔,套餐價九十萬元人民幣(下同),雖未列明是本港或是內地大學生做代母,但保證孩子兩年內出生,否則全額退款。套餐可分期付款,簽約當日交二十萬元,着牀一個月再付二十萬元,五個月時再付五十萬元,七個月時再付十五萬元,嬰兒健康交接時再付餘款十五萬元。如需由該公司提供卵子則另加四至六萬元。
記者按該間代孕公司的網站所載聯絡資料,透過其內地手機號碼和即時通訊軟件QQ聯絡對方查詢,手機無人接聽,QQ通訊則於截稿前未獲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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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陸偉雄指出,代母懷孕服務既牴觸內地法律,中介公司來港尋找代母亦涉觸犯香港法例,提供代母懷孕服務的港女或需負上刑責。即使以違法手段覓得代母,其所生的子女亦只屬委託者的私生子(非婚生子女)或受養人,以往有內地代孕網站以高價在香港徵求代母,助內地客戶的下一代取得居港權,但其繼承父母遺產和享受社會福利的權利不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