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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的囚徒困境

政事

香港政治的囚徒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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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的囚徒困境

2017年07月18日 22:18 最後更新:22:24

高等法院上週五取消四名反對派議員的議員資格,泛民馬上起哄,政局亂成一團,大家都在議論政府或建制派應否讓步,例如不追究被DQ議員的訟費、不一併進行議席補選、不再申請DQ議員等等。又或者泛民應否否決36億元教育撥款,以作報復。


這個情況讓我想起博弈論(Game Theory)中最有代表性的決策理論囚徒抉擇(Prisoner's Dilemma),意指個人最佳選擇,並非社會最佳選擇。


例子是甲乙囚徒被分開審問,如果兩人合作,拒不認罪,兩人只會判最短刑期的半年;其中一人作供出賣對方,對方會判10年刑期,自己會無罪開釋;兩人互相出賣的話,各判5年。但由於兩人無法溝通,大家都會想,一,若對方沉默、我背叛會讓我獲釋,所以會選擇出賣;二,若對方出賣我,我豈不是要判10年,所以也要指控對方才能得到較低的刑期。最終兩人都選擇出賣對方,兩人都判了5年,是個人最佳選擇,但並非這個兩人社會的最佳結局。


香港的政治狀況比較複雜,有四個玩家:中央、特首、建制派和反對派。每一方的內部也有不同的派別,不一定有統一意志,就構成一個四方多派的混亂局面。


如果把囚徒抉擇應用到香港現時的狀況,最理想的抉擇是大家一起讓步,讓政治降溫,互相和氣合作,將出現一個多贏的局面。故此亦有一些政府消息人士喊話,叫建制派見好即收,不要去得太盡,以免破壞了特首林鄭努力爭取、得來不易的和諧局面。但問題就來了,在大家各自盤算之後,到底會否作出理性決定,鳴金收兵,還是對抗到底呢?


先講反對派。反對派可拆分出兩大支派:泛民和本土派;而泛民又分為激進泛民和傳統泛民。如今被DQ的四個議員全屬激進泛民和本土派。如果反對派有一個統一意志,可與建制派及中央講數,例如:「今次你放我一馬,不要去得太盡,不追究訟費、不再申請DQ議員、不修改議事規則。我可以承諾以後不拉布、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會容許政府正常的撥款通過。」假如這個談判可以做得成,的確有可能可以達致一個理性的結局。不過,現實上,誰可以代表群龍無首的反對派呢?而出現這種和諧局面,也未必對趁亂上位的本土派有利,所以他們會叫政府放生他們,但卻不會承諾將來不鬧事。


再講政府。特首林鄭月娥當然不希望破壞與泛民初步達成的良好關係,所以是最想達成和解的一方。


第三講建制派。建制派會有多順從林鄭的說話呢?以補選為例,如果政府決定按反對派意見,把每個直選席位拆分補選,每次選一席,所有的補選議席將變成反對派的囊中物;反之,進行合併補選的話,在九龍西和新界東和有兩個席位出缺,建制派有機會各取一席。政府在補選上讓步,無疑是剝奪了建制派奪取兩席的機會,他們會否收貨呢?除非中央逼建制派讓步,否則,看不到他們會犧牲自己的利益去和解。


第四講到阿爺。回到之前提到的老問題,中央今天支持與反對派和解,是否代表反對派日後不會再拉布、不會狙擊政府,甚至在「廿三條」立法上讓步呢?


看完這四方的盤算,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即使大家鳴金收兵,是一個對社會整體的理性行為,但在各自盤算後,各方都難作鳴金收兵的決定,最後淪為一個講實力、繼續鬥的遊戲。結論是如今和解的局面非常脆弱,不易維持。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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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未成事的貴刁

 

巴士的報的博客小鯊最近頻頻爆料,先爆壹傳媒搞外判,星期日又爆商人黃浩洽購《壹週刊》,最後消息獲得確認,壹傳媒公布和黃浩洽談出售《壹週刊》等雜誌業務。

人稱肥佬黎的黎智英在1990年創辦《壹週刊》,當年以「大水漫灌」的方式,重金打開時事兼娛樂雜誌的市場。那些年一份知識份子日報的編採部只有100人不到,但《壹週刊》做週刊卻有200人,肥佬黎願意砸大錢,請最好的人才,成功搞出一份很賺錢的雜誌,一度十分風光。

肥佬黎食髓知味,在1995年進軍日報市場,創辦《蘋果日報》,同樣以「大水漫灌」的方式轟炸報紙市場,也快速獲得成功。他就借香港經驗,進軍台灣搞《壹週刊》、《蘋果日報》,建立傳媒王國。

《壹週刊》是壹傳媒的旗艦刊物,肥佬黎2013年6月在一個電台訪問中,曾聲言出讓旗下刊物就「一世變契弟」,結果仍忍辱割愛,自然是有苦難言。

生意就是生意,任何聲稱有遠大理想辦傳媒的人,最後都是在做一盤生意。蝕錢的生意,就不是好生意。

壹傳媒早前公布截至3月底去年全年業績,條數幾得人驚,總虧損3.9億,虧損額較上年度上升21.5%,更嚇人之處是其報紙、雜誌、數碼生意瓣瓣都蝕。第一瓣香港和台灣報章出版蝕2.6億,第二瓣港台雜誌及書藉出版蝕1.6億(即是《壹週刊》等雜誌的生意),第三瓣數碼業務(即係香港、台灣做網加遊戲)對上一個年度還賺3516萬,去年開始都變成虧蝕124萬。無樣賺錢,自然要斬去蝕本業務救亡。

外界如今見到壹傳媒公布話5億出售《壹週刊》等雜誌業務,以為已經成事,但細看壹傳媒發表的通告,有幾點值得注意:

第一,    雙方未簽正式合約,只簽了一份等如臨時買賣合約的東西。黃浩放下了1000萬不可退回的誠意金,和壹傳媒洽談,最遲要年底前簽約。若簽不成約,壹傳媒只能殺1000萬訂。若壹傳媒另外將《壹週刊》賣予第三方,退訂之餘亦只需另外賠1000萬予黃浩。

黃浩相當抵,放低1000萬揸住張臨時合約在手,既可以睇數,又可以慢慢搵投資者,輸晒只是1000萬,抵玩。

第二,    作價5億相當高。《巴士的報》星期日話黃浩用4至5億作價洽購《壹週刊》等雜誌,市場的反應是「咁貴?有無搞錯?」當時講出來無人信。如今雙方公布的意向作價5億,當中3.2億給壹傳媒,1.8億放入雜誌公司,確保支持未來1年多的運作費用。即使當3.2億收購價,買入一間年蝕近1.6億的雜誌公司,仍然是好貴,可以稱為「一個貴刁」!

從這個角度看,壹傳媒即使只收1000萬誠意金都願意去馬,肥佬黎即使捱罵也要去做,全因為作價夠高。如果最後真的可以成事,壹傳媒既可以收回3.2億現金,也可以減少1.6億年虧損,令集團也可以更易打平,真是頂硬上也要去做了。但這是一個尚未成事的「貴刁」,交易出意外的風險會比外界估計的高。

無論如何,傳媒是一盤生意,到最後要講的仍然是:「生存、生存、生存」,無論誰做《壹週刊》的老闆,一盤不賺錢的生意,到最後也沒有存在價值。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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