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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胞妹瞞母親曾被虐打 兄入稟賣聯名物業套現供養

社會事

不滿胞妹瞞母親曾被虐打 兄入稟賣聯名物業套現供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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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胞妹瞞母親曾被虐打 兄入稟賣聯名物業套現供養

2018年09月13日 19:03 最後更新:19:16

胞妹無論如何也不肯賣樓......

在深圳經營小本生意的男子,指控胞妹3年前隱瞞母親被虐打致入院,母親其後被宣布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被安排從馬灣珀麗灣寓所遷至葵涌一間老人院。男商人自去年底屢次要求胞妹同意出售2人共同持有的珀麗灣物業,以套現逾24萬元照顧母親,但被胞妹拒絕。男商人昨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令出售上述物業。

商人入稟頒令套現聯名物業。資料圖片

商人入稟頒令套現聯名物業。資料圖片

原告人錢玲華(81歲)由51歲長子沈磊代為入稟,控告錢的49歲幼女沈州。根據入稟狀,錢婦與先夫沈林森及子女於80年代來港定居,長子於1990年結婚後遷離老家。兩老於2002年憑多年積蓄買入涉事珀麗灣的高層單位,並委托一對子女當聯名業主,以便申請按揭貸款。兩老與女兒於2004年遷入單位,沈老2009年離世後,錢婦繼續與女兒居於上址。

長子於2011年再婚後舉家遷至深圳羅湖,但不時回港探望母親和胞妹;錢婦及其女兒亦不時北上探望。前年2月農曆大年初一,長子打算回珀麗灣單位探望母親,卻發現母親不在家,只找獲一批監護令文件。長子致電胞妹問個究竟,胞妹僅透露母親住在石籬一間老人院。長子到處尋問,才發現母親寄居的實際位置。

長子其後從社會福利署職員得知,母親早於2015年6月和8月已2度因傷被送院,醫護人員懷疑有人虐待長者引致傷勢。同年11月,錢婦被宣布為失去行為能力人士,並於前年2月2日被安排入住老人院。直至入稟前,長子每逢要求返回珀麗灣單位收拾母親的個人物品和文件,總被胞妹拒絕。

錢婦於前年12月在長子安排下往深圳定居,社署認為長子持續和合適地照顧母親,遂於去年5年決定不更新監護令。惟錢婦的精神狀態每況愈下,直至入稟前她已不能行走,既完全依賴別人照顧,又無能力自行管理財產。

長子自去年底幾次向胞妹提議出售珀麗灣物業,賣樓收益可用以供養母親入住老人院或聘請全職照顧員, 惟胞妹無動於衷。長子今年6月透過律師向胞妹發信,再度提出沽出物業,仍不得胞妹首肯,長子決定入稟興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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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原副市長、前海「一把手」黃敏 涉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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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廣東省深圳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長黃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廣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深圳市原副市長黃敏。網上圖片

深圳市原副市長黃敏。網上圖片

今年61歲的黃敏,是廣東普寧人,西南交通大學交通運輸規劃與管理專業畢業,曾長期在深圳市政府交通管理部門工作,由技術員做起,2010年升任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市港務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2015年出任寶安區書記,兩年後再兼深圳市副市長。2020年曾出任深圳前海蛇口片區管理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至去年11月被免去所有行政職務。

深圳市原副市長黃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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