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法」可避免因見義勇為而負上法律責任。
消防處急救大使「任何仁」近日成為熱話,宣傳「任何人都可以急救」的信息。有學者呼籲香港應制訂「好人法」,保障市民免因見義勇為而惹上官非,增強市民施救的信心。
近日消防處推出「任何仁」,宣傳任何人都可以急救的信息 (資料圖片)
近日消防處推出「任何仁」,宣傳任何人都可以急救的信息 (資料圖片)
港大醫學院急症醫學部臨牀助理教授衛家聰在電台節目表示,本地市民心臟驟停的存活率較已發展地區及鄰近城市低。當遇上心臟驟停,即場心肺復甦是患者的存活關鍵,但市民即使具備急救資格,亦因缺乏信心或擔心施救時發生意外而要負上法律責任,於是袖手旁觀,以致患者錯失存活時機。
有學者指出香港應制訂「好人法」,保障市民免因施救而惹上官非,提升心臟驟停患者的存活率 (資料圖片)
衛逐指「好人法」已於中國、台灣、歐美及澳洲實行,減低「好人」因危急狀況下施救而產生的法律爭議,以鼓勵市民見義勇為,提升心臟驟停患者的存活率。
「任何仁」教授市民滅火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