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男子進行非法燃油轉注活動 涉約3千公升燃油判囚1個月

法庭事

男子進行非法燃油轉注活動 涉約3千公升燃油判囚1個月
法庭事

法庭事

男子進行非法燃油轉注活動 涉約3千公升燃油判囚1個月

2025年11月14日 19:03 最後更新:19:41

一名男子因進行非法燃油轉注活動,違反《消防條例》及《危險品條例》,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定罪,被判監禁1個月。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消防處於4月及5月,先後在觀塘區進行打擊非法燃油轉注活動的行動,共檢獲約3150公升燃油,並截獲同一名男子。該名男子因違反《消防條例》和《危險品條例》被檢控,共面對4項控罪,並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定罪,就每項控罪各被判監禁1個月,所有刑期同期執行。

消防處

消防處

屋宇署聯同消防處及勞工處於10月14日展開聯合巡查行動,針對正進行大型維修的樓宇加強執管工作,勞工處屬首次加入。行動中揀選了兩幢同時進行大型維修工程的住用大廈視察,期間發現有工程雜物及廢料囤積於逃生樓梯及樓梯內的臨時工作台,構成安全隱患。

屋宇署已即時向註冊承建商代表作出口頭指示,要求立即清理工程雜物及廢料,並向有關註冊承建商發出警告信,敦促其盡快完成糾正工程,並於完成相關位置的維修工程後盡快拆除臨時工作台,以減低一旦火警發生時的風險。

屋宇署強調,大型維修期間,建築專業人士、承建商、物業管理公司,以及業主/業主立案法團必須確保多項安全事項,包括使用符合認可標準的棚架防護物料;不可於外牆或窗戶鋪設可燃物料(例如:發泡膠板);不可擅自改動或拆除逃生途徑/防護門廊的圍牆或窗戶;不可將雜物、工程廢料或可燃物料靠近或囤積於棚架;防火門時刻保持關閉;以及妥善保養防火門及防火屏障。

屋宇署、消防處及勞工處三個部門將會持續進行聯合巡查行動,保障消防及施工安全。

圖片 1

圖片 1

圖片 2

圖片 2

圖片 3

圖片 3

圖片 4

圖片 4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