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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圍車房誤殺案3被告獲撤控 律政司指證據未能支持合理定罪機會

社會事

大圍車房誤殺案3被告獲撤控 律政司指證據未能支持合理定罪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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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圍車房誤殺案3被告獲撤控 律政司指證據未能支持合理定罪機會

2019年03月08日 19:54 最後更新:20:05

3人當庭釋放

大圍一間車房外發生命案,42歲男子疑在一車房外遭毆斃,涉案3名男子今再次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3人原被控1項誤殺罪,控方今在庭上透露,在取得死者的驗屍報告後決定對三人撤控。三名被告當庭釋放。

涉事車房。資料圖片

涉事車房。資料圖片

律政司發言人回應查詢指,三名被告原被控誤殺罪;律政司經詳細考慮警方所提供的相關證據(包括有關影片及法醫報告)、案情、適用法律和《檢控守則》後,認為整體證據未能支持就任何控罪達致合理定罪機會,故決定撤銷起訴。

大圍去年發生的命案。影片截圖

大圍去年發生的命案。影片截圖

3名被告分別為陳穗豪(40歲)及陳宗達(32歲),均報稱車房東主,鄭智斌(29歲)則為汽車維修工人,3人同被控1項誤殺罪,控罪指他們於去年11月16日在新界沙田大圍成運路非法殺死何善恆。

律政司公布邀請提交營辦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聯合建議書結果,分別由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及一邦國際網上仲調中心,獲選為先導計劃的管理機構及科技服務供應商。先導計劃將於今年底前推出,兩間獲選機構會隨即展開相關籌備工作。律政司會適時公布先導計劃的進一步細節。

律政司。資料圖片

律政司。資料圖片

先導計劃營辦期定為兩年,將設專門機制,透過調解及仲裁解決體育糾紛。管理機構將負責管理先導計劃,以及就調解及仲裁提供機構支援,包括編訂具體的調解及仲裁規則、招聘和委任調解員及仲裁員、為調解員及仲裁員與當事人制訂收費架構,以及管理調解及仲裁程序。科技服務供應商將負責提供營辦先導計劃所需的科技基建及支援,推動更廣泛使用法律科技及網上爭議解決服務。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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