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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德根獨女欠債3900萬 財務公司質疑故意拖延盼執行破產令

邱德根獨女欠債3900萬 財務公司質疑故意拖延盼執行破產令

邱德根獨女欠債3900萬 財務公司質疑故意拖延盼執行破產令

2019年03月18日 18:16 最後更新:18:16

法官將案押後再訊,又提醒邱美琪代表律師,有責任提醒邱美琪與債主和法庭合作。

已故遠東集團創辦人邱德根獨女邱美琪,去年9月被裁定拖欠財務公司V Capital Limited 約3900萬港元。邱美琪事後遭財務公司以債主身分申請破產。財務公司不滿對方以遲交文件等方式故意拖延進度,盼法庭立即對邱美琪執行破產令。法官將案押後再訊,又提醒邱美琪的代表律師,有責任提醒邱美琪與債主和法庭合作。

邱美琪(後排左三)是邱德根8個子女中的唯一女兒。資料圖片

邱美琪(後排左三)是邱德根8個子女中的唯一女兒。資料圖片

邱美琪為償還債項,聲稱正放售一個價值1.8億的物業,但債主一方自行估價後揭發,涉案物業只值7300萬。法官提議,倘若雙方就物業估值有爭議,考慮傳召測量師等專家證人作證。

商人陳振聰因偽造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囑被判囚12年,又因拖欠華懋慈善基金在遺產案和其後上訴案的訟費約2800萬元,2021年8月被頒令破產。按《破產條例》,破產令2025年8月自動解除,惟受託人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申請反對自動解除陳的破產令。案件星期二(9月9日)在高等法院再訊,聆案官黃健棠接受受託人申請,下令延長陳的破產令4年,另陳須支付受託人訟費5.5萬元。

聆案官黃健棠今在高等法院下令延長陳振聰的破產令4年。

聆案官黃健棠今在高等法院下令延長陳振聰的破產令4年。

今年8月8日聆案官黃健棠在陳振聰缺席下,因應破產管理署來函將案件押後,下令暫緩自動解除陳振聰破產令。而陳振聰今日亦未有到庭,也沒有律師代表。

聆案官庭上透露,陳振聰多次缺席聆訊,未能提供其財務信息等,亦未能償還款項,受託人指稱陳振聰不合作,行為令人不滿意,因此反對解除其破產令。  

聆案官認為,受託人已證實陳失聯,又未作出回應,聆案官因此批准受托人申請,下令延長陳的破產令,由2025年8月11日開始計算,破產自動延續4年,陳還須支付受託人訟費5.5萬元。

根據法例規定,若破產人首次破產,期間切實遵守《破產條例》的規定和條件,只要債權人和受託人沒提出有效的反對理由,破產人便會在破產令頒布當日起計算的4年後自動獲解除破產。

案件編號:HCB6563/2020

陳振聰。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陳振聰。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