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家姐希望法官可讓妹妹於東區醫院留醫,方便她可繼續照顧妹妹與大家姐

周二凌晨發生悲慘挖眼血案。一名患有骨髓癌行動不便的六旬婦,睡夢中懷疑遭患有智障的胞妹突襲雙眼,事主的左眼球更幾乎被挖甩。胞妹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2周至本月16日下午,以取閱被告精神科報告後考慮她是否適合答辯或接受審訊。被告須交由懲教所醫院看管。

患有骨髓癌行動不便的六旬婦,睡夢中疑遭患有智障的胞妹突襲雙眼。 資料圖片

患有骨髓癌行動不便的六旬婦,睡夢中疑遭患有智障的胞妹突襲雙眼。 資料圖片

59歲被告馬慧琼,被控本月30日凌晨在跑馬地寓所非法及惡意傷害66歲事主馬慧娟。

被告須坐輪椅由3位警員推出庭,裁判官屢次詢問被告姓名,被告均沒有反應。被告應訊期間不時敲打被告欄的牆壁,又發出怪聲。法庭書記向被告緩緩朗讀出控罪內容後,被告仍然是沒有反應。

被告馬慧琼。小圖為資料圖片。

被告馬慧琼。小圖為資料圖片。

二家姐和東區醫院駐院社工今列席聆訊。二家姐透露,自小學階段便負責被告的起居飲食,被告僅懂得以單字溝通,二家姐沒信心被告會明白法律程序,甚至不清楚自己已傷害大家姐。二家姐擔心被告還柙後沒人照顧,哽咽祈求法官可以讓被告繼續留醫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方便二家姐同時照顧事主和被告。裁判官終決定被告須交由懲教署醫院看管,又安慰二家姐不用擔心。

駐院社工坦言,被告留醫時已跟社工們沒法溝通。被告一直領有高額傷殘津貼,但因為她尚未被定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所以一直沒有法定監護人。控方表示,會跟進尋找被告監護人。

二家姐馬慧莊(戴口罩)。

二家姐馬慧莊(戴口罩)。

據悉,事主2017年因患上骨髓癌失去活動能力,而被告智力猶如三歲小孩,2人目前均在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留醫。

根據控方所指,被告三姊妹的父母共居跑馬地一單位,當晚凌晨警員在屋外敲門驚醒64歲的二家姐。二家姐甫步出客廳便發現事主左眼甩脫,右眼出血。事主揚言,曾遭三妹襲擊。

案發現場是新村街44號勤輝大廈一單位。資料圖片

案發現場是新村街44號勤輝大廈一單位。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