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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承保範圍風險增 無人機三保存灰色地帶

社會事

擴大承保範圍風險增 無人機三保存灰色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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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承保範圍風險增 無人機三保存灰色地帶

2019年06月25日 09:14 最後更新:09:14

市民為無人機買保險,面對問題不少。

政府擬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立法規管無人機須強制購買第三保,與汽車無異。不過,將於下月推強制投保的台灣,一年保費高達三千八百港元,令人擔憂本港無人機保費隨時比機價還要高。綜合業界資料,本港現有五家保險公司提供商用航拍第三保,按照飛航範圍、時間及人群數目評估風險,一旦保單變成車保模式,不肯定因素將會大增,即使有買保險,保險公司與使用者將會爭拗飛行地點及時間的風險責任,現階段存在不少灰色地帶。據了解,保險業界仍與民航處商討無人機是否屬於航空專業保險範疇。

政府有意強制無人機購買第三保,其保費成為業界焦點。

政府有意強制無人機購買第三保,其保費成為業界焦點。

航拍機日趨普及,政府為保障公共安全,有意將無人機按重量規管。七公斤至二十五公斤的無人機將為「乙類」,須購買最低保額一千萬元的第三者責任保險;二百五十克至七公斤則為「甲二類」,須購買最低保額五百萬元的第三保;二百五十克以下的無人機則屬「甲一類」,毋須購買保險。法例預計今年第四季提交立法會。

過去有人於電動方程式賽場上空使用航拍機,令公眾關注其安全問題。

過去有人於電動方程式賽場上空使用航拍機,令公眾關注其安全問題。

航拍業界形容,現時絕大部份航拍機均重逾二百五十克,預計新例實施後,做法將與現有的汽車保險無異,強制要求無人機機主購買第三保,保費於是成為業界焦點。無獨有偶,台灣將於七月實施無人機管理規則,同樣要求無人機必須強制投保,惟保險公司在一月推出「震撼保單」。以每宗索償事故死傷賠價不低於七十五萬元(港元,下同)計算,每年保費約三千八百元。有當地業界驚訝,小型無人機的保費竟比車保還要昂貴。

就此,港府文件未有就保費着墨太多,僅知悉市場已有相關產品,一般而言,按日或周計算的保費估計約為數百元,而按年計算的保費則會較高。但業界表示,有商用無人機目前每年繳付數萬元保費。

香港無人機飛行俱樂部協會主席黃雍盛,有於本港大專院校開辦無人機專業航拍操作課程,修畢課程的學生,可購買由保險公司提供、有效期一年的無人機保險,其性質與政府構思的無人機第三保接近,但保費高達每年數萬元。他坦言,保險公司過去不熟悉無人機的複雜程度,較多公司願意提供保障,惟近年轉趨保守。他更知悉,有在英國承保無人機的保險公司最近遭索賠過千萬元,令保險公司對無人機保單更加審慎,「汽車在地上行走,有路牌指示,但無人機完全無,即使天朗氣清,亦不代表安全,要求的知識高很多。」

就保單費用問題,豐隆保險董事兼總經理黃國添認為,如政府先為無人機登記,了解無人機數字,有助制定較便宜的保單,「現在十架無人機只有一架買,風險池細,保費自然貴。」他以汽車保為例,現時私家車及商用車的保費亦有差異,認為業界日後會按無人機型號、飛行速度及是否商用為原則,決定保費金額。

不過,香港專業航拍服務中心有限公司負責人梁紹斌指,目前本港約有五家保險公司提供商用航拍第三保,多數用家均為項目逐個投保,改變保單模式將為保險公司帶來更多不肯定因素,「保險公司逐次核保,可掌握相關活動的飛航時間、長度、範圍,以至下方人群數目而判定風險因素,惟全年保單的承保範圍擴大,風險必然更大。」

政府擬立法規管無人機,重量逾二百五十克的無人機要註冊及購買第三者保險。資料圖片

政府擬立法規管無人機,重量逾二百五十克的無人機要註冊及購買第三者保險。資料圖片

即使無人機用家已為其機器註冊,且獲強制投保,惟梁紹斌坦言,行內素有「黑飛」情況,電影、廣告及婚攝公司為新人拍照時,如事前未有向民航處申請,將導致保險失效,「保險條款有限制,要求跟從民航指引飛行,非法航程不受保。」

他直指,保險公司跟用家,易就無人機事前申報的用途、違反操作指引所述的飛行地點及時間等問題產生爭議,最終或拒絕投保人索償,若無人機墜落而又無法申索,機手或其客戶或會爭拗權責問題,更有可能為此鬧上法庭,「現時無人機業界毋須展示民航處批文就可以開工,不細心留意便無從得知是否合規。」
 
HK Aerial Photography創辦人徐仕言認同,「黑飛」情況源於有業界覺得正途手續繁瑣,既須遞交飛行計劃、操作指引,事前亦要進行試飛,確保團隊及機器操作安全,「客戶不熟悉行內操作就很易被瞞騙了,有保險也等同無保險。」

無人機保單的保障範圍存在爭拗。 資料圖片

無人機保單的保障範圍存在爭拗。 資料圖片

除了保單保障範圍的爭拗,無人機保險屬一般保險,抑或是航空保險,業界仍未清晰。保險業聯會一般保險總會委員潘榮輝指出,目前提供無人機保險的公司以「一般保險」形式批出無人機保險,一旦改為航空保險,本港可提供產品的公司僅十多家,保費將會大增,業界仍就此與民航處了解情況。

此外,立法會昨日討論規管無人機建議時,立法會議員譚文豪擔心,新例將為跨國企業帶來不便,「(如果)荷里活的片場,買了全球保險,沒理由來到香港,又要買一個只是當地的保險。」就此,民航處副處長蘇惠思表示,會再與保監局討論,「目標是希望盡量便利,不需在國際間已購買有聲譽(的保險),到了香港又要再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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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16宗保險索償投訴主要涉住院及人壽危疾 104人獲賠償

2024年03月22日 12:04 最後更新:16:03

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公布,去年共收到616宗投訴個案,按年上升約1.5%,已審結354宗與索償相關投訴個案,104名投訴人可獲保險公司賠償,涉及賠償額達1212萬港元。其中雙方和解的涉及金額共約1098萬港元,而投訴委員會裁定得直個案的賠償額為114 萬港元,單一宗得直個案最高賠償額約78萬港元。

網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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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指出,去年審結個案涉及的糾紛內容,包括保單條款詮釋、無披露事實、不保事項、賠償金額和違反保單條件;主要來自兩類保單,分別是「住院/醫療保險」及「人壽/危疾保險」。

示意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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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表示,有98宗在投訴局秘書處調停下,保險公司與索償人雙方達成和解。另外有150宗個案表面證據不成立,60宗的索償人撤銷投訴。餘下46 宗個案交由投訴委員會審理,其後裁定4宗個案投訴人得直,可獲賠償。支持保險公司賠償決定個案有42宗,投訴委員會就其中2宗建議保險公司通融處理,獲保險公司接納。

其中一個投訴個案,涉及索償人因為肚痛向醫生求診,獲安排入住私家醫院,接受腸鏡檢查。保險公司認為索償人的住院並非醫療必須,於是只以日症程序作出賠償。投訴人認為自己有冠心病史,主診醫生亦同意住院治療符合他的最佳利益。不過,索償人在整個住院期間生命表徵穩定,無出現心血管風險,監於缺乏醫療證據顯示住院檢查的迫切性和必要性,有關程序亦可以在門診安全進行,所以委員會同意保險公司的做法。

至於投訴人得直的個案,其中一宗是涉及一名女士患上直腸癌,在私家醫院做手術並接受治療,她其後向保險公司就醫療開支索償,但保險公司指病人投保時,無披露多年前曾有高血壓及高膽固醇,拒絕賠償。投訴委員會翻查資料後,發現高血壓及高膽固醇只屬個別單一次測量結果,因此認為投訴人已盡其所知,說明自己的狀況,因此裁定投訴人得直。

委員會提醒市民,特別是醫療危疾相關的個案一向較為複雜,必須了解清楚當中定義,以及何謂醫學上需要,現時的保單條文多數都已清楚寫明,真的不能在日間診所接受手術、並必須在醫院進行,方有機會獲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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