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可預先在網上報名,免費參加陸上主題工作坊及滑浪風帆陸地體驗。
夏天最好去海邊消暑,不過玩水上活動未必要出海。香港遊樂場協會今日將於科學園舉辦「賽馬會『動歷海洋』水上活動計畫啟動禮暨夏日嘉年華」,設有「海上樂園」及「陸上濕身樂園」,大玩充氣滑梯、水上休閒娛樂區、大型濕身迷宮、動歷水池、大力水球賽及掛水彈等活動,八歲以上的小朋友就可以參與。
夏天最好去海邊消暑。
遊協更為不方便濕身的市民劃分了「非濕身水上活動體驗攤位」,透過模擬體驗器學習直立板、獨木舟、賽艇、龍舟等運動,市民可預先在網上報名,免費參加陸上主題工作坊及滑浪風帆陸地體驗。嘉年華還有具學習意義的海洋保育展覽和消防處社區應急準備課所設立的攤位,讓大家在玩樂同時,提高水上活動安全意識。
動歷海洋水上活動計畫獲「香港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捐助,由遊協去年十月起舉辦,致力消除學習水上活動的地點、年齡、季節和個人限制,希望三年內可服務三萬八千五百人。
年少時拍拖特別浪漫,因為總愛幻想是偶像劇中的男女主角,更會仿照劇中的浪漫橋段,希望和心愛的她/他沉醉其中。早前就有網民目擊天水圍有一對看似是情侶的中學生,男同學踩着粉紅色單車載着女同學遊車河,但令人嘩然的是女同學坐着的竟然是單車前的置物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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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同學坐着單車前的置物籃
網民在社交平台上載影片,片段中男同學正踩着一架粉紅色單車,而車上載着一位女同學,雖然畫面看起充滿浪漫氣氛,但睇真啲他們的行為危機四伏!原來女同學坐着的位置是單車前的置物籃,而非單車的後座。不過男同學看起來踩得相當輕鬆自如,而女同學亦一副旁若無人,無懼意外發生的泰然。樓主笑稱「個籃幾堅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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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擔心兩同學行為已觸犯法例
不過網民就擔心兩位同學或已犯了法,香港法例第 374G 章 -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 51 條(有關單車、三輪車及人力車的附加規則)的 3a 項:「在道路上騎單車或三輪車的人,不得運載任何其他人」。違者即屬犯罪,可處以第 1 級罰款 $2,000;第 2 個是香港法例第 228 章 《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妨擾罪及雜項罪行的第 4 項(在公眾地方犯的妨擾罪等)之下的第 8 點:「無明顯需要而在行人路上策騎或駕駛;或在顧及一切有關情況下,在公眾地方罔顧後果或疏忽地策騎或駕駛,或其策騎或駕駛的速度或方式會對公眾產生危險」,違者即屬犯罪,可處第 1 級罰款或監禁 3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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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無傷大雅嘅事就比返少少空間
這看似浪漫但實為非常魯莽的舉動,引起網民不少討論,紛紛留言「唔跌就浪漫,跌左蘿柚爛」、「不建議這樣坐,可能會違法或造成意外」,不過亦有網民認為應該給年青人一點空間,不應諸多批評「後生係做後生嘅嘢㗎啦,大個已經好多限制唔可以行差踏錯,無傷大雅嘅事就比返少少空間後生仔/女過佢地一生中最開心日子」、「幾sweet」、「如果以前大部分人都會覺得好青春浪漫,但而家toxic到話人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