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和記者在昨晚的示威活動中,與警員口頭理論時,被警員用胡椒噴劑直接噴向面部。民權監察發言人王浩賢在本台節目表示,最近幾星期,警方出現濫用胡椒噴劑的情況,因為根據指引,如果有人對警員作出襲擊行為,警員才可使用相應武力回應,一旦只是口頭爭執,根本不構成任何理據,要使用胡椒噴劑。
王浩賢表示,事件反映前線警員已不能控制情緒,亦失去耐性,只要他們不想理論就用胡椒噴劑對付,令對方無法再質詢。
對於日前防暴警員進入屯門一個屋苑,要求在大堂的市民跪下向牆,進行搜查。王浩賢表示,警察通例列明警員截停搜查,要用尊重的態度,要顧及被查者的尊嚴。當晚在屯門屋苑的做法,是有辱人格,與通例所列不符。加上當時在私人地方,現場並不紛亂,看不到警方有何理據,要使用高壓方式處理,他認為警員當時是想用懲罰方式,以顯示市民要聽從警方說話做事。
他說,如果涉事的市民認為警方做法有問題,應向警察投訴課投訴,又認為監警會不應該再默不作聲,而是要主動及時介入,才可維持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