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子涉偕友人弒雙親碎屍案,今在高等法院續審,次被告謝臻麒繼續出庭自辯。
謝指因他欠下銀行很多債項,故未能為印尼籍的太太申請身分證,其後太太回到印尼。謝當時任職保安員,指胞姐不再與他分租同住後,他每日只可吃14元的叉燒飯,又或是10元但沒有牛肉的乾炒牛河。
他不斷貼街招分租,後來他的朋友及其女友與謝分租,但因朋友嫌「包租婆加租貴得濟」,所以決定不再租用單位。其後首被告周凱亮欲租用單位來當「炮房」,帶女朋友上房,「做佢想做嘅嘢」,謝便將單位租予他。
謝稱因工作認識周,當時謝見工時獲周聘請,周會教他工作,放工後亦會約他外出用膳,期間主要由周講話,謝大多聆聽,謝指他很多時候不明白周在說甚麼,亦不喜歡與周外出,但不敢推卻。
其後周離開公司,兩人仍保持聯絡,但次數較以往少,謝結婚後,兩人則再無交往,直到周以MSN聯絡他。
首被告周凱亮的代表律師向謝指出,他與周一同計劃及殺死周父母,並由謝肢解,但謝激動表示沒有,稱「你可以屈我,繼續屈我,冇問題㗎,我講咗事實嚟,你哋信唔信我,我控制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