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子涉偕友人弒雙親碎屍案,今在高等法院續審,案件今早完成證供部分。主控官結案陳詞時指兩人一早預謀殺人,又質疑次被告不斷說謊,並非庭上表現般「笨」。
周凱亮。
控方結案陳詞時向陪審團指出,本案雖有「恐怖」的證供,但希望陪審員能抽離情感作出裁決。主控官Michael Arthur希望陪審員能以「常識(common sense)」來考慮,本案涉及兩名死者,他指照常理推斷需兩個人才可在20分鐘內殺死兩人,一個人無法完成,控方指控兩名被告是合作殺人。
謝臻麟。
他指兩名被告均在警方錄影會面時承認殺人,雖然次被告謝臻麒在庭上辯稱是因疲憊而認罪,但他一直受警員以禮相待,交由陪審團決定他在會面中的表現是否真的疲倦。
控方稱早在案發前的5個月,即2012年10月16日,兩名被告透過MSN對話,顯示兩人早在十月已開始計劃謀殺。警方其後又在謝的床下發現「購物清單」,上面寫的日期為11月19日。
首被告周凱亮一方的兩個精神科醫生指他可因精神失常而減輕刑責,但控方指兩名醫生對他的診斷不一,其中一名醫生更在報告中記載周在會面尾聲,突然「放空5至10秒、喃喃自語」,醫生認為周是假裝出來說服他有精神病。
而且兩名醫生均同意,若果案件有證據顯示被告有金錢上的殺人動機,他們有可能改變診斷結果,控方指周的電腦中有文件記載兩名死者的銀行戶口資料。
控方稱謝並不如他在庭上表現這樣「笨」,他不斷說謊,例如訛稱從沒購買裝有殘肢的雪櫃。雖然他智商較低,但本案並不複雜至超過其能力範圍。
代表首被告周凱亮的大律師黎德誠陳詞時指,周並非如控方所言因金錢殺人,無證據顯示他缺乏金錢,他雖然沒有工作,但能夠靠投資股票維生。
另外,次被告謝臻麒指有一名內地男子叫「阿建」,黎稱若果真的是周聘請阿建殺人,阿建怎會在殺人後繼續留港,他理應會立即逃回內地。黎又質疑若果聘用了內地人幫手,他們怎麼不在內地行事。
代表次被告謝臻麒的資深大律師郭莎樂結案陳詞時指,謝雖然曾在錄影會面改口認罪,但他是經過兩天不停接受會面、不同的警方程序,頭痛及勞累下,看過首被告的會面後,認為警方只信周,才會認罪。郭質疑謝在此狀態下的招認是否真可當作招認。
郭又指本案其他證供並不能指控謝,MSN對話中一直是周說話,鮮有回應,售賣雪櫃的東主可能因知道謝住在涉案單位,而錯認他就是買雪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