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規管餐飲業務以及禁止多於4人在公眾聚集的措施,會延長14日,有效期至4月23日。另外,新增美容院和按摩院,4月10日起,需要停止營業14日,有效期同樣至4月23日。
食物及衞生局表示,因應新冠肺炎的疫情仍然嚴峻,本港確診個案達936宗,而且不少確診個案,是沒有外遊紀錄的本地感染個案,因此有需要繼續實施有關措施。
發言人又提醒餐飲業務負責人,以及受規例限制處所的管理人,違反規定者即屬干犯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另外,任何人參加、組織,或擁有、控制或營運需禁止聚集的地方,及明知而容許進行該聚集,均屬犯罪,最高可被罰款2萬5千元及監禁6個月。至於參加受禁群組聚集的人,可藉繳付定額罰款2千元,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
食物安全中心公布有關香港總膳食研究的第四份報告,評估市民從膳食攝入除害劑或代謝物殘餘的分量和相關健康風險。結果顯示,攝入量一般或高的本港成年人口和較年輕群組,從膳食攝入除害劑或代謝物殘餘的分量均低於相關健康參考值,對健康構成風險的機會不大。本港成年人從膳食攝入相關除害劑或代謝物殘餘的分量,與香港首個研究結果大致相近或有所下降。
研究共檢測374個混合樣本,涵蓋187種食物,分析共101種除害劑或代謝物殘餘含量,包括4組,即新菸鹼類、有機磷類除害劑、氨基甲酸酯類和二硫代氨基甲酸酯類代謝物,共75種除害劑或代謝物,以及26種其他個別除害劑。
研究發現,有39種除害劑或代謝物未有在任何混合樣本中檢出;而其餘62種則在混合樣本中以單獨或組合形式檢出低水平,主要是蔬菜和水果等植物源性食物。在 4組除害劑或其代謝物中,新菸鹼類的檢出率最高,佔所有樣本的49%;其次為有機磷類(37%)及氨基甲酸酯類(26%)。總括而言,市民從膳食攝入相關除害劑或代謝物殘餘的分量均低於各自的健康參考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