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警方放蛇冚「邪骨」拘七內地女

警方放蛇冚「邪骨」拘七內地女

警方放蛇冚「邪骨」拘七內地女

2015年05月30日 08:19 最後更新:12:21

元朗一間曾被警方破獲的色情按摩院,有人故技重施再經營,警方前日派出警員到上址放蛇搗破,當場拘捕七名內地女子,行動中檢獲八百個避孕套等證物,根據法例,該再度從事色情事業單位,有機會被法庭發出封閉令。

被捕七名內地女子,年齡由二十三至三十四歲,其中姓羅(二十七歲)雙程證女子疑為淫窟主持人,稍後將被落案控以「經營賣淫場所」及「違反逗留條件」罪名,至於其餘六人則分別持雙程證及內地護照來港,涉嫌「違反逗留條件」,七人交入境處跟進。

更多相片

元朗警區特別職務隊第一隊主管唐凱怡督察表示,青山公路二○六至二一六號一單位,去年十月曾被警方搗破色情按摩院,至近日接獲線報,有人重新開業,並以提供腳底按摩為名,引誘客人接受手淫及性服務。

至前日下午四時許,警方展開代號「呼風者」掃黃行動,派出警員假扮顧客「放蛇」,裏應外合下,一舉將淫窟搗破,拘捕涉嫌女主持及六名北姑,另外搜獲八百個避孕套、三支潤滑劑及二萬多元現金,連同五個房間內五張按摩牀一併檢走。

根據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條例》,一個單位如被發現用作色情場所,涉嫌人士被定罪,單位於四至十六個月內再度被發現有類似罪行,法庭便可向該單位發出封閉令。

油尖警區聯同入境處於10月5日至27日期間展開代號「烽火」的聯合行動,以打擊區內街頭賣淫活動。行動中,人員以「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及「違反逗留條件」罪拘捕共2男28女,當中包括嫖客及性工作者,年齡介乎21至70歲。

警方展開 「烽火」行動打擊非法賣淫活動,拘30人 。

警方展開 「烽火」行動打擊非法賣淫活動,拘30人 。

警方表示,在「烽火」行動中,人員打擊油麻地多個街頭賣淫黑點,例如俗稱「沙圈」的砵蘭街及碧街交界,油麻地地鐵站外以及廟街、上海街等等。同時亦進行放蛇行動以針對和搗破了油尖區內多個賣淫場所。

警方留意到,有部分街頭性工作者牽涉賣淫集團背後操縱。集團成員會負責招攬內地女子,以指定劏房單位提供賣淫服務, 並以一樓一鳳的形式運作,向性工作者提供賣淫工具,包括一次性的浴巾、潤滑劑、 避孕套等,每次的交易後會向性工作者收取高達6成的佣金。

警方展開 「烽火」行動打擊非法賣淫活動,拘30人 。

警方展開 「烽火」行動打擊非法賣淫活動,拘30人 。

警方展開 「烽火」行動打擊非法賣淫活動,拘30人 。

警方展開 「烽火」行動打擊非法賣淫活動,拘30人 。

警方展開 「烽火」行動打擊非法賣淫活動,拘30人 。

警方展開 「烽火」行動打擊非法賣淫活動,拘30人 。

警方強調,將會持續採取各種執法行動,務求在不同層面打擊賣淫集團及其產業鏈,希望從源頭做起,不斷打擊區內的賣淫活動及流鶯所衍生的社區問題。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43條同埋第145條,任何人身為業主或處所的租客,佔用人或者掌管人,准許或者容許處所全部或者部份的面積用作賣淫用途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7年。

警方展開 「烽火」行動打擊非法賣淫活動,拘30人 。

警方展開 「烽火」行動打擊非法賣淫活動,拘30人 。

警方展開 「烽火」行動打擊非法賣淫活動,拘30人 。

警方展開 「烽火」行動打擊非法賣淫活動,拘30人 。

警方亦指出,嫖娼除了引伸潛在的健康風險,亦都有機會違反香港法例刑事罪行條例第147條,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任何人在公眾地方或在公眾可見的情況下,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其他人,或者因不道德目的唆使其他人而在公眾地方遊蕩,即屬違法。這項罪行的最高刑罰是監禁6個月及罰款1萬元。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展開 「烽火」行動打擊非法賣淫活動,拘30人 。

警方展開 「烽火」行動打擊非法賣淫活動,拘30人 。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