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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情侶涉新城市廣場持刀棍恐嚇 男子罪脫女子罪成判囚3個月

社會事

中年情侶涉新城市廣場持刀棍恐嚇  男子罪脫女子罪成判囚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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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情侶涉新城市廣場持刀棍恐嚇 男子罪脫女子罪成判囚3個月

2020年11月27日 13:08 最後更新:13:56

去年9月沙田新城市廣場大合唱中,一對中年同居情侶疑持利刀和棍恐嚇市民,雙雙被票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經審訊後,香淑嫻裁判官確信男被告當時揮棍是為了「護花」,故裁定他罪名不成立,惟其女友卻持比前臂更長的利刀,主動攻擊途人,終裁定她罪名成立,判囚3個月。

兩被告涉新城市廣場揮刀持鐵通威嚇人群 。網上圖片

兩被告涉新城市廣場揮刀持鐵通威嚇人群 。網上圖片

49歲無業婦陳美英及45歲廚師黎一龍,各被控於去年9月15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L1上落客區的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即分別管有一把刀及一支棒。

香官指,綜合多個閉路電視片段、網上影片、證人供詞及被告自辯等內容,可大致重整事發經過。當晚約11時,被告陳美英被懷疑舉機拍攝在場群眾,擔心人身安全受害,故在數名保安護送下離場。惟當她步出商場玻璃門,走向沙田正街之際,突被8至9人包圍,更有女子出手施襲但不成功。未幾,其男友黎一龍駕車到場,並手持棍狀物嚇退眾人,惟另一批身穿深色衣物、手持棍狀物的人士趕至,雙方對峙後發生打鬥,最終兩名被告登車絕塵而去。

香官指,黎持棍嚇走第一批人後,欲上車離開,無奈遭另一批黑衣人包圍,他在見到其中一名黑衣人揮棍後,始揮動其棍,其後他又主動停手,相信他當時只想用棍保護女友,用作自衞,裁定其罪名不成立。

兩被告涉新城市廣場揮刀持鐵通威嚇人群。網圖

兩被告涉新城市廣場揮刀持鐵通威嚇人群。網圖

陳在自辯時聲稱,因見到男友被襲,才在附件隨手撿起一條白色棍狀物,她根本並不知道之內收藏利刀,亦不打算用作傷人。然而,現場片段拍攝到,她首先跑向一名佇立在告示牌附近、並無參與施襲的途人,並不只一下揮動手中物。其後才跑向男友所在位置,並擊向黑衣人,及後更從中拉出利刀恫嚇在場人士。香官認為此舉乃主動攻擊,即使她被襲,在場人士所持的大多是行山杖及雨傘,與利刀相比不足為慮,裁定她使用過份武力,並非自衞。

警方表示,較早前接獲三宗「串謀刑事恐嚇」案,指有人於2024年12月,向將軍澳景林邨業主立案法團選舉監票人員以及候選人作出言語恐嚇。

警方拘17人 ,涉「串謀刑事恐嚇」

警方拘17人 ,涉「串謀刑事恐嚇」

經調查後,警方發現三宗發生於2024年12月的「串謀刑事恐嚇」案件,並且懷疑案件與屋邨剛剛於12月舉行的業主立案法團選舉有關。警方於2024年12月18日至1月10日展開拘捕行動,以「串謀刑事恐嚇」罪拘捕13男4女,年齡介乎25至77歲。案件仍在調查當中,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就與業主立案法團選舉相關資料,警方將轉介予民政事務處跟進。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24及27條,任何人如干犯刑事恐嚇罪,一經定罪,最高可以被判監禁5年。警方重申,打擊三合會活動是警務處處長首要行動項目之一,警方會竭盡所能打擊同三合會有關的所有罪行。

將軍澳景林邨。網上圖片

將軍澳景林邨。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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