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學生衝入港大校務委員會會議,校委會成員張祺忠認為,學生的行為是無可厚非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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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祺忠指出,學生在衝擊前,已用過其他方式表達意見,包括靜坐及遞交請願信,但都達不到訴求。其後學生衝入會議室,要求委員當面解釋,認為是無可厚非的做法,不算過分。
對於另一名校委會成員李國章形容,學生的行為是「香港文化大革命」,張祺忠質疑學生是否有文化大革命的行為,例如批鬥老師。學生的行為只是表達不滿,不覺得學生像「紅衞兵」。
他又重申,不贊成「等埋首席副校長」,認為應該審議遴選委員會提交的副校長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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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機械工程學系時任副教授張祺忠,涉2018年在港大宿舍用電線勒死妻子並藏屍,受審後被陪審團以大比數裁定謀殺罪成,判囚終身。張去年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發還重審,已還押7年2個月的張祺忠,星期二(11月4日)在高院以減責神志失常為基礎,承認一項誤殺罪,被法官張慧玲判囚7年4個月。案情指,張祺忠案發時患抑鬱症,削弱理性判斷。
被告張祺忠2018年因涉在港大宿舍用電線勒死妻子並藏屍被捕。(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張祺忠(61歲)否認約於2018年8月17日謀殺陳慧文(終年53歲),但承認因「減責神志失常(diminished responsibility)」而誤殺陳慧文。張祺忠早前另承認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被判監28個月。
案情引述臨床心理學家稱,張祺忠的妻子自2012年起在親友面前羞辱他,認為張是長期精神虐待的受害者。案情又提到,精神科醫生認為被告面對來自工作及妻子的壓力,贊同以「減責神志失常」為抗辯理由。
辯方原審時曾傳召專家證人、臨床心理學家鄭健榮,指在極大壓力下情緒會影響理性判斷。惟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指就減責辯護,只須考慮另兩名精神科醫生意見。上訴庭指原審法官在引導考慮減責辯護時,錯誤將心理專家證供剔除,終上訴得直。
被告張祺忠。(圖片來源: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