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機械工程學系時任副教授張祺忠,涉2018年在港大宿舍用電線勒死妻子並藏屍,受審後被陪審團以大比數裁定謀殺罪成,判囚終身。張去年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發還重審,已還押7年2個月的張祺忠,星期二(11月4日)在高院以減責神志失常為基礎,承認一項誤殺罪,被法官張慧玲判囚7年4個月。案情指,張祺忠案發時患抑鬱症,削弱理性判斷。
被告張祺忠2018年因涉在港大宿舍用電線勒死妻子並藏屍被捕。(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張祺忠(61歲)否認約於2018年8月17日謀殺陳慧文(終年53歲),但承認因「減責神志失常(diminished responsibility)」而誤殺陳慧文。張祺忠早前另承認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被判監28個月。
案情引述臨床心理學家稱,張祺忠的妻子自2012年起在親友面前羞辱他,認為張是長期精神虐待的受害者。案情又提到,精神科醫生認為被告面對來自工作及妻子的壓力,贊同以「減責神志失常」為抗辯理由。
辯方原審時曾傳召專家證人、臨床心理學家鄭健榮,指在極大壓力下情緒會影響理性判斷。惟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指就減責辯護,只須考慮另兩名精神科醫生意見。上訴庭指原審法官在引導考慮減責辯護時,錯誤將心理專家證供剔除,終上訴得直。
被告張祺忠。(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尖沙咀柯士甸道一間酒吧疫情期間發生黑幫打鬥,涉黑社會的顧客和「睇場」爭執,顧客一方之後召喚更多成員到場,最後「睇場」被襲擊後重傷死亡。控方檢控8男,當中6男承認誤殺,另2人經審訊亦被裁定誤殺罪成。案件星期五(4月24日)於高等法院處理承認誤殺的其中一名被告的答辯和判刑。辯方求情指,被告不是預謀作案,受酒精及同伴情緒影響,惟法官陳慶偉不認同此說法,押後判刑,稍後通知控辯雙方判刑日期。
辯方表示,被告蔡旻龍(27歲),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今日維持認罪,並同意承認案情。
涉事的樓上酒吧位於尖沙咀柯士甸道。資料圖片
庭上播放蔡旻龍在涉案酒吧的閉路電視片段,給法官考慮其參與程度。片段中,蔡旻龍身穿黑色上衣,在吧台,邊走邊擲物品8次。另在房間中,他多次擲金屬凳進行襲擊。
辯方指,被告父母呈上求情信,並到庭支持被告。辯方求情指,事件並非預謀,被告是被酒精和同伴的情緒影響,被告親撰的求情信中表示深刻悔意。惟法官不同意,指被告晚上八時已經出現在涉案場所,他全程都知道事件發展和具體情況。
陳官押後判刑,預計4月尾或5月初處理,並會稍後通知控辯雙方判刑日期。
本案共有8名被告,其中2被告包括陳政希(29歲)及王永滐(27歲),經審訊被裁定謀殺罪不成立,但誤殺罪成立,兩人亦被裁定意圖傷人罪成,王永滐另被控的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亦成立。
另6名被告開審前已承認誤殺及傷人等4罪,包括被告楊鎮邦(46歲)、謝展聰(34歲)、楊焯熙(28歲)、蔡旻龍(27歲)、黃朗祺(31歲)和許有謙(39歲)。
所有被告涉及的控罪,指他們於2020年10月6日誤殺麥志健,和襲擊溫少龍、蔡亮和馮飈南。
案情指,涉案酒吧的其中一個老闆為謝展聰(花名「聰頭」),屬黑社會成員。酒吧有多名「睇場」,包括本案死者麥志健(36歲),和另3名傷者溫少龍、蔡亮和馮飈南,他們則屬另一黑社會幫派成員。
於2020年10月5日晚上,括謝展聰、陳政希、王永滐、楊焯熙、蔡旻龍和一名叫「嘉星」的男子,在酒吧的其中一間房間飲酒。而多名另一幫派成員,包括一名叫「魚旦」的男子,亦到該酒吧飲酒。
凌晨時分,在場飲酒的兩批幫派成員爭執,「睇場」嘗試分開兩夥人,但兩夥人隨後發生打鬥,謝展聰則「吹雞」召喚更多人到場,楊鎮邦、黃朗祺和許有謙因此到達酒吧。
多名「睇場」寡不敵眾,被拳打腳踢,又遭人掟酒樽、酒杯和酒壺等。其中「嘉星」以玻璃樽掟中麥的額頭,麥因此倒地,陳政希及王永滐向已倒地的麥繼續施襲。麥被襲後躺在血泊中,救護員到場時,麥已沒有呼吸和脈搏,他隨即被送院,抵達醫院前已不治。此外,同案三名「睇場」溫少龍、蔡亮和馮飈南亦受傷。
案件編號:HCCC4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