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機械工程學系時任副教授張祺忠,涉2018年在港大宿舍用電線勒死妻子並藏屍,受審後被陪審團以大比數裁定謀殺罪成,判囚終身。張去年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發還重審,已還押7年2個月的張祺忠,星期二(11月4日)在高院以減責神志失常為基礎,承認一項誤殺罪,被法官張慧玲判囚7年4個月。案情指,張祺忠案發時患抑鬱症,削弱理性判斷。
被告張祺忠2018年因涉在港大宿舍用電線勒死妻子並藏屍被捕。(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張祺忠(61歲)否認約於2018年8月17日謀殺陳慧文(終年53歲),但承認因「減責神志失常(diminished responsibility)」而誤殺陳慧文。張祺忠早前另承認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被判監28個月。
案情引述臨床心理學家稱,張祺忠的妻子自2012年起在親友面前羞辱他,認為張是長期精神虐待的受害者。案情又提到,精神科醫生認為被告面對來自工作及妻子的壓力,贊同以「減責神志失常」為抗辯理由。
辯方原審時曾傳召專家證人、臨床心理學家鄭健榮,指在極大壓力下情緒會影響理性判斷。惟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指就減責辯護,只須考慮另兩名精神科醫生意見。上訴庭指原審法官在引導考慮減責辯護時,錯誤將心理專家證供剔除,終上訴得直。
被告張祺忠。(圖片來源: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