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特首委任潘兆初法官為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委員

特首委任潘兆初法官為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委員

特首委任潘兆初法官為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委員

2021年01月08日 15:42 最後更新:15:44

任期由2021年1月1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政府今日(8日)宣布,行政長官已委任潘兆初法官為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委員,任期由2021年1月1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潘兆初法官獲委任為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委員。資料圖片

潘兆初法官獲委任為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委員。資料圖片

政府指委員會的職能,是就司法職位空缺的填補、司法人員就服務條件提出並經由行政長官轉介予委員會的申述,以及影響司法人員而可予訂明或可由行政長官轉介予委員會的任何事項,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或作出推薦。

以上是政府由2021年1月11日起委員會成員:

司法機構的法官及司法人員組成的代表團11月16日啓程到江蘇交流訪問,是香港和內地的法官及司法人員持續專業交流的其中一項計劃。代表團包括20名法官及司法人員,由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擔任團長,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彭偉昌擔任副團長。

司法機構代表團將赴江蘇交流。資料圖片

司法機構代表團將赴江蘇交流。資料圖片

訪問期間,代表團會與內地法官就各項議題進行交流,以及出席座談會和講座;此外,亦會參訪江蘇省多個法院,以及有文化和科技意義的地點。代表團將於11月23日結束訪問返港。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擔任團長。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擔任團長。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