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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擬推新冠肺炎產品 陳黃穗:須留意旅保範圍

保險業擬推新冠肺炎產品 陳黃穗:須留意旅保範圍

保險業擬推新冠肺炎產品 陳黃穗:須留意旅保範圍

2021年04月07日 10:48 最後更新:10:50

陳黃穗指,新冠肺炎在全球肆虐初期,對保險業帶來前所未有的挑戰。

為進一步保障消費者利益,保險投訴局於2018年成立,取代舊有的保險索償投訴局。保險投訴局主席陳黃穗指,局方向消費者提供一個免費、方便及有效率的一站式平台,協助他們解決所有涉及金錢性質的保險糾紛,但新冠肺炎對業界帶來衝擊,爆發初期會因為新冠肺炎是屬於自然災害,或傳染病的定義出現分歧,導致消費者與保險公司就保單賠償出現糾紛。不過,她預期業界會隨世界的變化,業界會推出專為新冠肺炎而設的保險產品,更特別寄語市民留意「旅遊氣泡」實施後,旅保產品的受保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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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黃穗預期業界會隨世界的變化,業界會推出專為新冠肺炎而設的保險產品。資料圖片

陳黃穗預期業界會隨世界的變化,業界會推出專為新冠肺炎而設的保險產品。資料圖片

保險投訴局主席陳黃穗預期,業界會推出專為新冠肺炎而設的保險產品。

保險投訴局主席陳黃穗預期,業界會推出專為新冠肺炎而設的保險產品。

對於香港正再與新加坡研究簽訂「旅遊氣泡」,陳黃穗認為業界會因應情況作出調整旅遊保險產品。資料圖片

對於香港正再與新加坡研究簽訂「旅遊氣泡」,陳黃穗認為業界會因應情況作出調整旅遊保險產品。資料圖片

陳黃穗留意到,近年港人買保險的意欲提高,不如以往對買保險產品抱有負面觀感。資料圖片

陳黃穗留意到,近年港人買保險的意欲提高,不如以往對買保險產品抱有負面觀感。資料圖片

陳黃穗預期業界會隨世界的變化,業界會推出專為新冠肺炎而設的保險產品。資料圖片

陳黃穗預期業界會隨世界的變化,業界會推出專為新冠肺炎而設的保險產品。資料圖片

陳黃穗接受《星島日報》專訪時表示,新冠肺炎在全球肆虐初期,對保險業帶來前所未有的挑戰,因業界仍未釐清新冠肺炎屬於自然災害或是傳染病,導致消費者與保險公司就保單賠償的受保範圍出現糾紛。她表示,隨着世界衞生組織其後宣布新冠肺炎為傳染病,而保險業界最終也把新冠肺炎定義為傳染病的類別,已有助減少當中衍生的糾紛。

保險投訴局主席陳黃穗預期,業界會推出專為新冠肺炎而設的保險產品。

保險投訴局主席陳黃穗預期,業界會推出專為新冠肺炎而設的保險產品。

對於香港正再與新加坡研究簽訂「旅遊氣泡」,陳黃穗認為業界會因應情況作出調整旅遊保險產品,直言消費者必須要懂得保護自己,「一定要問清楚旅遊保險有咩包?有咩唔包?」她又相信業界會隨情況及市場需要作出變化,例如業界得悉普羅大眾對危疾保險有需求後,也不約而同推出危疾保險,所以難保日後會否推出專為新冠肺炎而設的保險產品。

對於香港正再與新加坡研究簽訂「旅遊氣泡」,陳黃穗認為業界會因應情況作出調整旅遊保險產品。資料圖片

對於香港正再與新加坡研究簽訂「旅遊氣泡」,陳黃穗認為業界會因應情況作出調整旅遊保險產品。資料圖片

她又留意到,近年港人買保險的意欲提高,不如以往對買保險產品抱有負面觀感,但建議消費者投保前應先了解保單的內容及條款,以免日後與保險公司產生糾紛,保險設訴局於2019年有361宗已審結的索償相關投訴個案涉及保單條款的詮釋、沒有披露事實及不保事項等,其中有135宗與保單條款的詮釋有關,佔已審結個案近三成八,而保險投訴局也會不時向香港保險業聯會反映意見,以及提出建議,為減少雙方就保單詮釋的糾紛和誤會。

陳黃穗留意到,近年港人買保險的意欲提高,不如以往對買保險產品抱有負面觀感。資料圖片

陳黃穗留意到,近年港人買保險的意欲提高,不如以往對買保險產品抱有負面觀感。資料圖片

陳黃穗續指,處理索償相關的糾紛均透過投訴局轄下的獨立組織-投訴委員會進行,並以裁決方式審理保險公司與保單持有人或其受益人之間的索償糾紛。保險投訴局的投訴委員會共有5位成員,4位委員中有兩位為非業界的專業人士,分別為消費者委員會和香港會計師公會的代表,其餘兩位則來自保險業界,為保聯屬下壽險總會和一般保險總會的代表。

對於投訴委員會大部分成員為非業界人士,她認為可以充分顯示非訴訟方式排解糾紛機制的不偏不倚及獨立自主,而投訴委員會的裁決只對投訴局會員公司具約束力,投訴人如不滿有關裁決,可自行訴諸法律途徑,投訴委員會的裁決並不會影響其法律權益。

保險投訴局去年共接獲646宗投訴個案,按年上升約5%。當中住院/醫療保險及旅遊保險是去年最常引發索償糾紛的兩類保單。投訴類别方面,保單條款的詮釋佔最多,有54%,不保事項及沒有披露事實分别佔16.5%及15.5%。

保險投訴局

保險投訴局

在過去一年已審結的356宗與索償相關投訴個案中,撇除撤銷投訴、表面證據不成立以及和解個案後,有42宗轉交保險投訴局轄下的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裁決,當中有9宗個案裁定投訴人得直,維持保險公司賠償決定的個案則有33宗。

委員會委員,香港保險業聯會壽險總會代表李紫蘭說,由於整體保單數目上升,幅度較投訴數字上升比率更高,所以雖然投訴有所增加,但佔保單比例是有所減少,現時本港保單數量達2100萬份,認為投訴只有600多宗比例較小,而按委員會的問卷調查,受訪保險公司整體賠償的比率超過92%,反映不作賠償的個案屬於小部份。

委員會舉出部分例子,有被診斷患上乳癌的事主,入住私家醫院近兩個月,期間接受化療及物理治療等治療。最初保險公司向事主賠償首12天住院費用,但認為其後住院時間過長,而且無醫療必要性,只支付事主接受化療當天及完成化療後兩天的住院費用。投訴委員會最後倚重主診醫生意見,根據醫生估計至少需要住院一個月的說法,裁定保險公司需全額賠償事主至少一個月的住院費用,以及相關必要治療及藥物費用,但不包括一個月後的住宿及膳食費等非醫療費用,涉及額外金額約30萬元。

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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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投訴人為飼養的狗隻購買寵物保險,其寵物於前年3月因耳朵發紅往動物診所求診。檢查後發現酵母菌感染,診斷結果為外耳炎。保險公司迅速賠付了相關的醫療費用。其後於同年4月兩次再次前往診所求診,診斷結果為外耳炎,並存在過敏問題。保險公司審查醫療記錄後認為,相關耳道皮膚問題是因已存在的過敏性皮膚病引發,拒絕支付第二次和第三次醫療費用。委員會調查後認為保險公司以「已存在病況」為由拒絕賠償的理據薄弱且不充分。裁決投訴人得直,保險公司應支付受保合共約3000元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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