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號K的「爆眼女」和警方的法律戰,再輸一仗。
「爆眼女K」於前年8月11日在尖沙嘴警署外被擊傷右眼,當時示威者指稱「爆眼女K」是被警察在近距離發射布袋彈擊傷眼睛。後來又傳出另一個版本,話「爆眼女K」是示威者自製彈弓射出鋼珠擊傷。
「爆眼女」當日受傷倒地。
後來傳聞說「爆眼女」入院後,院方的醫療報告,包括相關的X光照片顯示的傷勢,不可能由布袋彈近距離射擊造成。
事後警方調查事件,向「爆眼女K」索取個人資料及醫療報告,方便調查,但「爆眼女K」拒絕提供。若「爆眼女K」問心無愧,又何懼交出醫療報告呢?
警方後來向法庭申請兩張手令,以索取K的個人資料及醫療報告。法庭批出手令,警方亦已取得相關醫療報告。但「爆眼女K」就一直打法律仗挑戰警方。
「爆眼女K」執著警方不肯提供手令副本,指警方剝奪她對侵犯其私隱的手令提出訴訟的權利,早前申請司法覆核,但被法庭拒絕。K不服裁決上訴,上訴庭昨日(4月21日)頒布書面判詞,駁回K的上訴,下令K需支付警方訟費。
上訴案由上訴庭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及上訴庭法官區慶祥審理。3個法官在判詞中指出,警方申請手令索取K的醫療報告之原因,純粹是因為K堅拒授權醫管局向警方提供其醫療報告,而K是希望保障其醫療報告的私隱權,但其實就算K沒有手令副本,亦能針對其醫療報告的私隱權展開訴訟,申請司法覆核或禁制令,要求裁判官撤銷早前發出的手令,所以認為K完全毋須得到手令副本,故判K敗訴。
「爆眼女K」不斷就技術問題打官司,就是不想公開醫療報告,客觀效果就是一種拖延策略。
問題是一個普通女子,那有這麼多錢打官司打到上訴庭呢? 原來又是法援。
「爆眼女K」這一堂上訴官司,是法援署批出法援,請大律師公會主席、資深大狀夏博義去打官司。最後打輸官司,夏博義都賺了律師費。
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打輸官司也是羸家,因為他賺了律師費。
最諷刺的是訟費這部份。「爆眼女K」打上訴官司,敗訴收場,要賠償對方、即警方訟費。外國如美國的制度和香港不同,打輸官司也不用賠對家訟費,所以美國動輒也打官司。但香港打輸一方要賠對方訟費,這種制度變相不鼓勵人胡亂打官司。但「爆眼女K」這單案的問題來了,她擺明沒有錢賠,因為有錢就不能申請到法援,按理最後也要法援埋單賠對方訟費,即是政府自己賠錢給自己,真是極之諷刺。
法庭判詞顯示法援署批准「爆眼女」聘請大律師公會主席、資深大律師夏博義為代表。
整件事顯示法援署也有問題。批出法援要經過兩個審查,一個叫經濟資格審查(means test),即是申請人無錢無資產。另一個叫案情審查(merit test),即是官司值得去打,有得打。假設「爆眼女K」過得經濟資格審查,其實也不應過到案情審查。她只是因為警方不肯提供手令副本這個無關痛癢的細節,就申請司法覆核,法庭不批准司法覆核,就上訴到上訴庭,最後連輸兩庭。批准這個申請過merit test的法援署官員,也應該問責吧。
香港濫批法援,才有長洲覆核王這種人物出入法庭,才有「爆眼女K」這種官司連綿不斷,結果全部由納稅人埋單。有人借法律作政爭,結果拖了時間,肥了律師。香港是時候要大改革了。
盧永雄
今天看到一則新聞,令我有很大感觸。
這則新聞是關於一個加拿大籍的年青人,現年20歲。兩年前,他在「7.21事件」的翌日,去了荃灣荃豐中心,打爛立法會議員何君堯的辦事處。裁判官溫紹明在初審判了這年青人12個月感化,其後律政司上訴,法庭改判200小時的社會服務令,繼續不用監禁。但律政司仍然不同意,再度上訴。上訴庭今天判這年青人需要入教導所。
被判刑的加拿大籍年青人。資料圖片
我對這件事的印象甚深,原因是在何君堯辦事處被毀壞事件見報之後,我與一個大學生談過這件事。我一向很喜歡和年青人聊天,想多了解他們的看法。那個大學生主動提起這事件,我說:「無論如何,走到別人的辦事處,暴力打爛櫥窗,這種行為是不可接受的。」誰知大學生的即時反應是「這個新聞是假的。」我有點愕然,假的?問他為什麼說是假的呢?我隨即在手機找出那段視頻給他看。他看看之後說:「那些打爛何君堯辦事處的黑衣人,全部都是藍絲假扮的。」他的回應,令我有點無語。
示威人士前年元朗「721事件」翌日到荃灣荃豐中心的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辦事處大肆破壞。資料圖片
兩年之後的今天,看到這單官司和審判,那個加拿大籍年青人,就是當時打爛何君堯辦事處的黑衣人。他是否藍絲假扮的呢?當然不是。律政司反覆上訴,最後才把他判入教導所。大家都看過「無間道」電影,臥底不會被拘捕和控告,就算被告,律政司也不會上訴加刑吧。所以,所謂「藍絲假扮黑衣人打爛何君堯辦事處」,只是當時年青人相信的假消息。
何君堯荃灣辦事處前年遭嚴重破壞。資料圖片
當年我和年青人聊天,發覺凡涉及濫用暴力或者有不利於他們的消息,他們的反應通常有兩個。一、說是藍絲假扮;二、說「我也不同意,不過…」
第一點上面已講過,至於第二點,他們的即時反應是「我都不同意,但係…」接下又講「警察暴力執法、政府做錯先…」這種回應的方程式,很多時令到討論無法繼續下去。
我一直很好奇,在2019年那段風起雲湧的歲月裡,為什麼會有這麼多假新聞、假消息流傳?為什麼大學的那麼多新聞學者,到了今天,也沒有嘗試做一些研究,找出這麼多假消息是怎樣發生、如何傳播的、又如何讓人相信的?例如「831警察在太子站內打死六個人」的事件,鬧出這樣大的風波,這種假消息怎樣可以流傳、弄到社會上多數人相信呢?
我初步提供一個解釋框架。假消息的出現,第一、有人在網上散播。究竟這是外地勢力指使一些人有意識地散播,目的是為一些對他們不利的新聞提供一些解說,還是有參與者自發地在網上造假?
第二是「回音室效應」(Echo Chamber Effect)。一般人都選擇與自己觀點相同的圈子對話,進一步鞏固自身已有的立場,而對截然不同的主張充耳不聞。
這些習慣本是人性,加上社交媒體的種種運算方式,你其實只是在「圍爐」。對所有與你的信念相矛盾的東面,都會大力排斥,或者胡亂為這些事像賦予一些解釋,將其抹去。「所有做壞事的人都是藍絲假扮的」,就是抹去壞消息的一個方法。
第三是推波助欄。就是有媒體和政客在大力推波助瀾,鼓動人們相信假消息,例如鼓動人們不怕使用暴力、不怕使用不法行為去達到他們的政治目的。相信大家仍記得當時的公民黨的立會議員楊岳橋曾說:「留案底會令你人生更精彩。」他現時正被拘押當中,相信他會體會到當中的精彩。
另一個是公民黨主席梁家傑,他在港大的一番話,令我的記憶尤深。當時是2019年7月1日立法會被衝擊之後,港大校長張翔發表譴責聲明,譴責這些破壞性行動。結果引來港大學生和校友不滿,張翔在一個論壇上與師生校友對話,他重申「暴力永遠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同是港大校友梁家傑當時亦在座,他舉手駁斥張翔:「今天的講堂,在1923年,孫中山先生也在這裡發表演講。我提及這點是希望顯示,暴力有時是解決問題的方法,希望你會明白。」對梁家傑的說話,學生報以熱烈的掌聲。殺君馬者路旁兒,梁家傑就是那個「路旁兒」,在旁邊鼓勵學生去馬、去衝,不怕使用暴力,用了暴力就可以和孫中山先生類比。這就是推波助瀾。
到了今天,有很多年青人被送上法庭、被判刑入獄。先是圍爐取暖,再有人推波助瀾,鼓吹年青人相信那些假的消息,把他們送上不歸路。盲從的年青人成為棋子,鼓動他們的人不少卻逍遙法外。
這個世界就是這樣殘酷的了,你不用腦,做了別人的棋子,最後就要付「智商稅」了。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