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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振聰今早出獄獲長子胞弟迎接 將先祭拜亡母

陳振聰今早出獄獲長子胞弟迎接 將先祭拜亡母

陳振聰今早出獄獲長子胞弟迎接 將先祭拜亡母

2021年07月03日 10:40 最後更新:10:40

商人陳振聰在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產案中敗訴,偽造及行使遺囑罪名成立,被判囚12年。陳振聰在獄中行為良好及扣除假期,服刑8年後今日刑滿出獄,早上離開赤柱監獄。

陳振聰長子Wealthee、胞弟陳振國、8年來一直支持他的律師陳婉華、林以諾牧師、曾在爭産案中代表陳的律師麥至理等,今早已到牢外等候接他出獄。而今早8時許,已有大批傳媒在監獄門外守候,警員在場維持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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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8年後陳振聰今日將刑滿出獄,步出赤柱監獄。

服刑8年後陳振聰今日將刑滿出獄,步出赤柱監獄。

陳振聰長子及胞弟等人已在監獄外等候。

陳振聰長子及胞弟等人已在監獄外等候。

陳振聰長子及胞弟等人已在監獄外等候。

陳振聰長子及胞弟等人已在監獄外等候。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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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陳婉華律師、陳振聰長子Wealthee、陳世侄Michael、胞弟陳振國 ,陳友人和牧師林以諾。《星島日報》獨家圖片

左起:陳婉華律師、陳振聰長子Wealthee、陳世侄Michael、胞弟陳振國 ,陳友人和牧師林以諾。《星島日報》獨家圖片

陳振聰手持個人物品步出赤柱監獄。

陳振聰手持個人物品步出赤柱監獄。

陳振聰與家人相擁。

陳振聰與家人相擁。

陳振聰與家人相擁。

陳振聰與家人相擁。

鄺志文教授把《聰心蓮》托人送到赤柱監獄 ,送贈陳振聰。

鄺志文教授把《聰心蓮》托人送到赤柱監獄 ,送贈陳振聰。

《星島日報》獨家圖片

《星島日報》獨家圖片

《星島日報》獨家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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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8年後陳振聰今日將刑滿出獄,步出赤柱監獄。

服刑8年後陳振聰今日將刑滿出獄,步出赤柱監獄。

陳振聰長子及胞弟等人已在監獄外等候。

陳振聰長子及胞弟等人已在監獄外等候。

陳振聰今早9時35分步出赤柱監獄,首先和到場迎接的胞弟陳振國擁抱。陳振聰重獲自由後,將與家人前往薄扶林道墳場拜祭亡母。

今早8時許已有大批傳媒在監獄外守候,警員在場維持秩序。剛出獄的陳振聰在見到傳媒時頻說多謝,並指「辛苦哂」。被記者問及身體情況時,陳振聰回應「OK㗎,好好,好好」;至於未來有何打算時,陳振聰則以「未想到呀」作回應,之後乘坐一輛七人車離開。

手持個人物品步出赤柱監獄的陳振聰,隨即與前來迎接的家人相擁。陳振聰長子Wealthee、胞弟陳振國、8年來一直支持他的律師陳婉華、林以諾牧師、曾在爭産案中代表陳的律師麥至理等,今早到牢外等候。陳振聰在監獄外,先和胞弟擁抱,之後和陳婉華手碰手打招呼,再擁抱長子及世侄。

陳振聰長子及胞弟等人已在監獄外等候。

陳振聰長子及胞弟等人已在監獄外等候。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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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陳婉華律師、陳振聰長子Wealthee、陳世侄Michael、胞弟陳振國 ,陳友人和牧師林以諾。《星島日報》獨家圖片

左起:陳婉華律師、陳振聰長子Wealthee、陳世侄Michael、胞弟陳振國 ,陳友人和牧師林以諾。《星島日報》獨家圖片

陳振聰手持個人物品步出赤柱監獄。

陳振聰手持個人物品步出赤柱監獄。

陳振聰與家人相擁。

陳振聰與家人相擁。

陳振聰與家人相擁。

陳振聰與家人相擁。

而令陳振聰一生抱遺憾的,是在獄中服刑5個月時接獲母親病逝消息,未能在靈前見母最後一面,故陳振聰今日重獲自由後,第一件事便將到薄扶林墳場拜祭母親,跟著到好友開辦位於北角的香港國際音樂學院,然後去跑馬地品嚐至愛的雲吞麵後,再返家與妻子、外母和親友相聚。

而在接受訪問期間,陳振聰打開一個信封,內有一幅寫有「否極泰來」的書法。原來陳振聰在監獄的日子,認識了很多朋友,更與國內著名鑑定專家宮嘉瑞教授,以及出生於香港,現為廈門大學擔任客座藝術系教授的鄺志文成為「筆友」。

鄺志文教授把《聰心蓮》托人送到赤柱監獄 ,送贈陳振聰。

鄺志文教授把《聰心蓮》托人送到赤柱監獄 ,送贈陳振聰。

香港藝術家和察哈尔和平文化委員的鄺志文教授還畫了一幅題為「聰心蓮」的油畫送贈陳振聰,祝賀陳振聰重獲自由。而現任中共中央國家機關工作誒袁輝紫光閣畫院院士,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認證中心鑑定部文物顧問的宮嘉瑞教授則親筆寫「否極泰來」送給陳振聰。

《星島日報》獨家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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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陳振聰因偽造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囑被判囚12年,又因拖欠華懋慈善基金在遺產案和其後上訴案的訟費約2800萬元,2021年8月被頒令破產。按《破產條例》,破產令2025年8月自動解除,惟受託人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申請反對自動解除陳的破產令。案件星期二(9月9日)在高等法院再訊,聆案官黃健棠接受受託人申請,下令延長陳的破產令4年,另陳須支付受託人訟費5.5萬元。

聆案官黃健棠今在高等法院下令延長陳振聰的破產令4年。

聆案官黃健棠今在高等法院下令延長陳振聰的破產令4年。

今年8月8日聆案官黃健棠在陳振聰缺席下,因應破產管理署來函將案件押後,下令暫緩自動解除陳振聰破產令。而陳振聰今日亦未有到庭,也沒有律師代表。

聆案官庭上透露,陳振聰多次缺席聆訊,未能提供其財務信息等,亦未能償還款項,受託人指稱陳振聰不合作,行為令人不滿意,因此反對解除其破產令。  

聆案官認為,受託人已證實陳失聯,又未作出回應,聆案官因此批准受托人申請,下令延長陳的破產令,由2025年8月11日開始計算,破產自動延續4年,陳還須支付受託人訟費5.5萬元。

根據法例規定,若破產人首次破產,期間切實遵守《破產條例》的規定和條件,只要債權人和受託人沒提出有效的反對理由,破產人便會在破產令頒布當日起計算的4年後自動獲解除破產。

案件編號:HCB6563/2020

陳振聰。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陳振聰。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