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訛稱外訪棄保潛逃裁定藐視法庭罪成 許智峯:絕無愧疚

政事

訛稱外訪棄保潛逃裁定藐視法庭罪成  許智峯:絕無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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訛稱外訪棄保潛逃裁定藐視法庭罪成 許智峯:絕無愧疚

2022年06月02日 17:02 最後更新:17:13

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去年獲法庭批准在保釋期間赴丹麥公務外訪,惟他抵達後宣布流亡,律政司控告許4項刑事藐視法庭罪,涉及誤導警方相信他會回港應訊,法官今在高等法院裁定許智峯藐視法庭罪成。許智峯在個人社交專頁發聲明,形容指控「莫須有」,對於案件中的指控絕無愧疚。

訛稱外訪棄保潛逃裁定藐視法庭罪成 ,許智峯稱無愧疚。

訛稱外訪棄保潛逃裁定藐視法庭罪成 ,許智峯稱無愧疚。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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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慶偉法官今在高等法院裁定許智峯藐視法庭罪成,並指許與丹麥政客編造虛假的外訪行程及邀請函,明知其法庭聆訊的詳情亦故意缺席,屬有計劃犯案。陳官需時考慮,將擇日宣判。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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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資料圖片

許智峯。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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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專員公署譴責許智峯披露司法人員個資 稱構成「起底」罪行

2024年03月04日 15:46 最後更新:19:40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強烈譴責許智峯公然在網上發布帖文,在沒有相關人士同意下,披露香港特區法官、檢控官和執法人員的個人資料,並呼籲公眾向他提供有關人員進一步資料。

許智峯。資料圖片

許智峯。資料圖片

公署強調許智峯相關行為可能構成私隱條例的「起底」罪行,予以強烈譴責。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起底」屬嚴重罪行,上載或轉載「起底」訊息都會干犯罪行。若公眾人士響應一些網上呼籲「起底」的行動,而在沒有當事人同意下披露他們的個人資料,也可構成「起底」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公署呼籲公眾人士切勿響應相關帖文,對所列出的人員進行「起底」,或提供其他人員的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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