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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反對任何國家包庇罪犯 指在港任何拘捕檢控都針對犯罪

社會事

特區政府反對任何國家包庇罪犯 指在港任何拘捕檢控都針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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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反對任何國家包庇罪犯 指在港任何拘捕檢控都針對犯罪

2025年08月17日 09:52 最後更新:09:57

特區政府發出嚴正聲明,強烈不滿及反對任何國家以任何方式包庇罪犯,強調任何倡議某些人或組織,不應就其違法行為承擔其法律後果,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這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被警方國安處通緝的許智峯早前在社交專頁表示,獲澳洲當局通知,批出庇護簽證。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自2019年發生的「黑暴」和港版「顏色革命」以來,有不少在香港干犯了危害國家安全嚴重罪行的罪犯潛逃離港;當中甚至是以虛假資料欺騙法庭,以取得法庭批准於保釋期間離開香港,棄保潛逃,刻意逃避法律制裁,潛逃期間仍肆無忌憚地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是不折不扣的羞恥和懦夫的行為。

政府總部

政府總部

發言人強調,在香港,任何拘捕和檢控都是針對犯罪行為,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思想無關;拘捕和檢控是基於事實和證據,並嚴格按照法律進行。任何國家以任何方式包庇香港犯罪分子,是蔑視法治,極不尊重香港法律制度及粗暴干涉香港事務。若對他們所犯的罪行視而不見,不顧其對當地社會和居民可造成的安全威脅,最終會自食其果。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落案起訴一名71歲本地男子各一項「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罪,及「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明日(12月9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警察國安處拘捕一名男子

警察國安處拘捕一名男子

國安處前日在上水採取執法行動,拘捕這名男子。

西九龍裁判法院

西九龍裁判法院

這名男子涉嫌在社交平台公開協助調查的內容,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不得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是警方首次引用相關條例作出拘捕。他亦涉嫌發表涉及大埔宏福苑火災的煽動言論,干犯「煽動意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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