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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涉5年間網上發布煽動意圖帖文 協助罪犯及管有危險藥物被捕

政事

兩人涉5年間網上發布煽動意圖帖文 協助罪犯及管有危險藥物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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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涉5年間網上發布煽動意圖帖文 協助罪犯及管有危險藥物被捕

2025年11月25日 15:50 最後更新:18:26

警方國安處在葵涌拘捕一男一女,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二十四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協助罪犯」罪及「管有危險藥物」罪。兩人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24日在葵涌一店舖調查。荃灣葵青友FB

警方24日在葵涌一店舖調查。荃灣葵青友FB

被捕人士分別是一名32歲本地男子和一名27歲本地女子。

國安處

國安處

警方說,調查顯示這名男子涉嫌於2020年10月至25年10月期間,多次透過其擁有的店鋪社交媒體平台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帖文,並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位於葵涌區的店鋪,檢獲現金及相關單據。警方亦於被捕男女位於葵涌區的住所,檢獲小量懷疑大麻。

警察總部

警察總部

支聯會顛覆國家政權案,法庭判決案中被告何俊仁、李卓人及鄒幸彤因「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分別被判處5年2個月、7年和7年3個月監禁;另支聯會罰款150萬元。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認為,從三人判刑可看出案件情節嚴重,鄒幸彤毫無悔意,頑冥不靈,刑期最高是意料之中。他提醒,蠢蠢欲動的人士應引以為戒,千萬不要試探當局對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

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

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

李桂華指,法庭在兩星期前頒下判詞時,明確指出案中被告長期持續不斷對中國共產黨和中央政府懷有敵意,並且堅持和中央政府對抗,試圖透過挑起敵意和分化,令其他人對中國共產黨失去信任,從而達到破壞根本制度的目的;即使《國安法》頒布實施後,他們都依然故我,凡此種種,都見到案情嚴重。

李桂華提醒,蠢蠢欲動的人士應引以為戒,千萬不要試探當局對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桂華提醒,蠢蠢欲動的人士應引以為戒,千萬不要試探當局對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桂華表示,警方自接手案件以來,就不斷受到外部勢力攻擊,直至8月21日法庭宣布定罪,更是變本加厲,甚至有聲音要求撤銷定罪,釋放被告,恐嚇要制裁法官等等。今次審訊正如香港其他一般刑事審訊一樣,是公平公正公開透明,檢控官是用最高刑事標準作出檢證,辯護人有充分空間辯護,法官是在聽取空辯雙方陳詞後,在毫無疑點情況下,將被告定罪。

李桂華說,今日法庭作出判刑,蠢蠢欲動人士應該引以為戒,千萬不要試探當局對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

李桂華指,警方認為「國殤之柱」是屬於支聯會所有。

李桂華指,警方認為「國殤之柱」是屬於支聯會所有。

對案件證物「國殤之柱」的處理方式,李桂華指,法官未有正式決定,警方不會有太多評論,但從控方角度,認為該柱屬於支聯會所有,跟案情中的煽動行動有關,是犯案其中一件物品,相信法庭會合適地處理。另支聯會被法庭判罰款150萬元,李桂華指,支聯會的資產交由破產管理署處理。

對有被告家屬表示將會上訴,李桂華指,這是被告的權利,法庭會看上訴理由是否充份,但警方對本案的證據有信心。 

被問及市民日後悼念六四的活動會否違法,他指,今次審訊已表明該等紀念活動會被利用作煽動行為,舉辦人士要非常留意,涉及公眾活動及集會,警方亦會加緊審視。

他又認為,自《國安法》實施後,本港社會穩定,自由亦受《基本法》及《國安法》保障,今次法院的判決是改善了香港的聲譽及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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