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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青年涉中港城男廁寫煽動字句 否認煽動罪 辯方爭議警誡供詞自願性及準確性

法庭事

18歲青年涉中港城男廁寫煽動字句 否認煽動罪 辯方爭議警誡供詞自願性及準確性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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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青年涉中港城男廁寫煽動字句 否認煽動罪 辯方爭議警誡供詞自願性及準確性

2026年04月16日 18:47 最後更新:18:57

18歲青年涉於去年7月三度在尖沙咀中港城洗手間寫煽動字句,早前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3項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惟否認一項煽動罪。案件星期四(4月1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審理。辯方爭議警誡錄影會面的自願性和準確性,指被告患自閉症,警員曾威迫被告。拘捕被告的警員否認曾作任何威逼利誘行為,亦沒覺察被告表現異常。

被告梁佳樂(左)。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梁佳樂(左)。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梁佳樂,報稱暑期兼職文員,否認1項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承認3項摧毀或損壞財產罪。

承認事實指,香港自2019年6月起爆發反修例運動,而「光時」口號常被使用,帶有香港獨立、分裂國家的意思。案發時,男廁位於尖沙咀中港城3座11樓,進入方式只能透過輸入6位密碼及該層租户持有的門卡進入。被告於案發時間在11樓工作,他於2025年7月21日被拘捕。

辯方不接納被告的警誡供詞,指被告患自閉症及解離症,警方錄影會面時出現嘴部抽搐、眼神接觸短暫、語調單調、答覆支離破碎等狀況;警員又在無視其異常表現,在無家人及律師在場下進行會面。此外,警方未清晰說明被告權利,有警員威脅改控更重的罪名、指示被告說特定悔罪說詞,其供詞自願性及準確性均存疑。

控方傳召偵緝警員許正偉(音譯),許於案發當日隸屬警方國安處,他到涉案中港城男廁調查,檢查廁格妥當後留守。許供稱,被告其後進入男廁第一個廁格,他聽到類似白板筆書寫的「唧唧聲」,被告離開第一廁格後再到第五廁格如廁,許檢查第一廁格發現被寫上煽動字句。隨後偵緝警員葉家輝截停並拘捕被告。

辯方盤問許時指,許曾在男廁內曾要求被告承認牆上字句是其所寫,以及目的是讓他人看到,否則他將被控更重的「煽動分裂國家罪」;又指許在尖沙咀警署錄影會面室外走廊,指示被告在隨後的錄影會面中要承認憎恨政府,才會令法官認為他有悔意。許全否認。

拘捕被告的偵緝警員葉家輝(音譯)在庭上供稱,他截停並拘捕被告時,被告神情愕然,但並無任何反抗行為。葉在執行警誡後,被告稱「啲字係我寫嘅,我寫嚟畀其他人睇。」其後,葉將被告帶返尖沙咀警署作進一步調查及錄影會面。

辯方大律師何同殷(左)。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大律師何同殷(左)。巴士的報記者攝

庭上播放錄影會面片段,被告解釋爲何寫該些字句,「為咗讓人知道呢樣嘢,從而對政府有一啲看法或者意見」、「希望其他人睇完會同意」其觀點,「爲了引起其他人對政府的憎恨」。他認為政府某些政策對人有弊處,例如「加價政策令市民難以負擔」。問及是否知道自己的行爲違法,被告回答「知道,我知錯啦。」

辯方盤問葉時指,被告被捕時聲線單調、無眼神接觸且未獲警誡,錄影會面時對答邏輯混亂、答非所問,又因患自閉症,會面期間嘴部頻繁不自覺抽搐,惟葉均不同意,指與被告接觸9個半小時,未發現其與常人有異,亦不認同辯方所指,他應察覺被告可能有精神障礙。案件周五( 17日)續審。

案件編號:WKCC 3238/2025

柬埔寨最高法院周五維持一名知名反對派政治人物的煽動罪判決,同時暫緩執行餘下刑期,令他毋須入獄,但未來數年不能參與政治,再次引發外界質疑政府打壓異見的舉動。

這次針對國家力量黨高級顧問萬斯的裁決,惹來全國約三百名支持者不滿,他們聚集在金邊最高法院大樓外。

「國家力量黨」高級顧問兼知名反對派政治人物龍春,周五(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九日)在金邊柬埔寨最高法院外向支持者發言。(美聯社圖片/Sopheng Cheang) AP圖片

「國家力量黨」高級顧問兼知名反對派政治人物龍春,周五(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九日)在金邊柬埔寨最高法院外向支持者發言。(美聯社圖片/Sopheng Cheang) AP圖片

來自首都的五十五歲居民Nek Ratha表示:「即使他毋須入獄,我仍感到難過,因為他的自由受到限制,他已成為次等公民,意味他沒有投票權或參與政治的權利。」

她又說:「我們難以接受這項裁決,因為他沒有自由,而且他沒有做錯任何事。」

「國家力量黨」高級顧問兼知名反對派政治人物龍春,周五(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九日)在金邊柬埔寨最高法院外與支持者站在一起。(美聯社圖片/Sopheng Cheang) AP圖片

「國家力量黨」高級顧問兼知名反對派政治人物龍春,周五(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九日)在金邊柬埔寨最高法院外與支持者站在一起。(美聯社圖片/Sopheng Cheang) AP圖片

這名五十六歲人士去年被裁定煽動社會動亂罪成,事緣他與受政府工程影響而流離失所的村民會面,外界普遍認為,這是首相洪馬內政府為打壓異見而採取的眾多法律行動之一。

萬斯向支持者表示,裁決「完全不公平」,並指控法院聽從政府指令,而非遵守法治。

「國家力量黨」高級顧問兼知名反對派政治人物龍春,周五(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九日)在金邊柬埔寨最高法院外回應支持者。(美聯社圖片/Sopheng Cheang) AP圖片

「國家力量黨」高級顧問兼知名反對派政治人物龍春,周五(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九日)在金邊柬埔寨最高法院外回應支持者。(美聯社圖片/Sopheng Cheang) AP圖片

他說:「如果掌權者想要黑色,法院就會為他們塗成黑色;如果掌權者想要白色,法院就會為他們塗成白色。」

人權觀察亞洲區副主任Bryony Lau指出,裁決顯示柬埔寨法院「缺乏獨立於執政黨的自主性」。

「國家力量黨」高級顧問兼知名反對派政治人物龍春,周五(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九日)在金邊柬埔寨最高法院外與支持者站在一起。(美聯社圖片/Sopheng Cheang) AP圖片

「國家力量黨」高級顧問兼知名反對派政治人物龍春,周五(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九日)在金邊柬埔寨最高法院外與支持者站在一起。(美聯社圖片/Sopheng Cheang) AP圖片

她說:「洪馬內政府應停止利用法院打壓政治反對派,並在明年大選前,重新開放空間讓政黨和公民社會團體自由運作。」

柬埔寨新聞部長Neth Pheaktra向美聯社表示,將司法裁決定性為行政決定並不恰當。

「國家力量黨」高級顧問兼知名反對派政治人物龍春,周五(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九日)在金邊柬埔寨最高法院外與支持者站在一起。(美聯社圖片/Sopheng Cheang) AP圖片

「國家力量黨」高級顧問兼知名反對派政治人物龍春,周五(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九日)在金邊柬埔寨最高法院外與支持者站在一起。(美聯社圖片/Sopheng Cheang) AP圖片

他在書面回覆查詢時說:「王國政府尊重三權分立、法院獨立和法治。任何不同意法院裁決的各方,應透過柬埔寨法律提供的法律補救措施處理此事,而非透過政治假設。」

在專制的前首相洪森近四十年的統治下,柬埔寨因侵犯人權而廣受批評,包括壓制言論和結社自由。他於二零二三年八月由其在美國受教育的兒子洪馬內接任,但政治自由化的跡象甚少。

柬埔寨知名反對派政治人物榮春(右)周一,2026年6月15日,在柬埔寨金邊離開最高法院聆訊。(美聯社圖片/Heng Sinith) AP圖片

柬埔寨知名反對派政治人物榮春(右)周一,2026年6月15日,在柬埔寨金邊離開最高法院聆訊。(美聯社圖片/Heng Sinith) AP圖片

美國柬埔寨政治學者Sophal Ear形容,針對萬斯的裁決是「洪森過渡到洪馬內統治下,延續而非改變的證據」。

他說:「像這樣備受矚目的案件,無可避免地成為衡量現任領導層下有多少政治空間,以及這次過渡是否在管治上產生任何有意義變化的考驗。許多人將會得出結論,領導層過渡至今,延續性多於改革。」

支持者迎接柬埔寨知名反對派政治人物榮春(中),他周一,2026年6月15日,在柬埔寨金邊抵達最高法院聆訊時。(美聯社圖片/Heng Sinith) AP圖片

支持者迎接柬埔寨知名反對派政治人物榮春(中),他周一,2026年6月15日,在柬埔寨金邊抵達最高法院聆訊時。(美聯社圖片/Heng Sinith) AP圖片

萬斯的律師Em Chantha向記者表示,根據裁決,萬斯將被禁止參與任何政治活動五年,包括投票或參選,並被禁止出國三年,這是他原定四年刑期的餘下部分。他在等候上訴期間一直獲釋。

最高法院的裁決是最終決定,但萬斯表示,他與律師將詳細研究裁決,以決定是否有機會請求柬埔寨國王西哈莫尼赦免。

(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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