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今天(8月1日)公布自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於2020年8月實施至今,已接獲近300間物管公司的牌照申請,其中超過100間已成功獲發牌照。另外,監管局亦已發出超過8,000個物管人牌照,其中正式物管人牌照佔65%,而臨時物管人牌照佔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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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日起,所有為有公契物業提供多於一個類別訂明物管服務的物管公司,以及在有關物管公司就提供物管服務獲指定擔任監督或管理角色的物管從業員,都必須按法例規定持有有效物管牌照,才可繼續提供物管服務。如屆時尚未持有牌照,提供物管服務將受影響,並會干犯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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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尚未申請牌照的物管公司及物管從業員,事不宜遲,請把握時間,馬上就開展牌照申領程序,以免落後市場,落後同業。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資料圖片
監管局會於今年8月31日第二屆「國際物業管理及採購博覽」(博覽會)中舉辦監管局「物管先鋒」嘉許典禮,向全港首批獲發牌照的物管公司頒發「物管先鋒」嘉許狀,以表揚其積極支持物管業發牌制度,推動香港物管行業朝專業化優質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