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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涉詐騙永亨財務按揭貸款1300萬 遭廉政公署起訴

社會事

4人涉詐騙永亨財務按揭貸款1300萬 遭廉政公署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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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涉詐騙永亨財務按揭貸款1300萬 遭廉政公署起訴

2022年08月16日 15:48 最後更新:15:57

廉政公署今日(16日)分案起訴4名按揭貸款申請人,控告他們涉嫌虛報職業及薪金,詐騙一間財務公司向他們批出貸款共約1,300萬元。各人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四(1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4名被告為按揭貸款申請人,年齡介乎49歲至57歲。張良、彭雪燕、楊佩紅及司徒強生被控共5項欺詐罪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

廉署調查源於貪污投訴,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該4名人士。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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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3宗涉及張良、彭雪燕及楊佩紅的案件,被指發生於2018年6月至2019年1月,3人當時透過兩間財務中介公司向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永亨財務)申請按揭貸款。

有關控罪指3人涉嫌各自與其他人士一同向永亨財務偽稱,她們分別是一間公司和一間教育中心的高級經理,以及一間物流公司的經理,月薪由8.5萬元至15萬元不等,並意圖詐騙而誘使永亨財務批出三筆由170萬元至約380萬元的按揭貸款,而導致她們獲得利益或永亨財務蒙受不利。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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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強生的案件被指發生於2018年5月至8月,當時他為其父親所持有的一個物業透過另外一間財務中介公司,先後向永亨財務申請按揭貸款和裝修貸款。

該兩項控罪指司徒強生涉嫌與其他人士,一同向永亨財務偽稱他是一間工程公司的工程總監,月薪逾20萬元,並意圖詐騙而誘使永亨財務向他批出310萬元的按揭貸款及80萬元的裝修貸款,而導致他獲得利益或永亨財務蒙受不利。

廉政公署分案起訴4人。

廉政公署分案起訴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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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打擊網購詐騙 搗破犯罪集團拘捕15人

2024年05月03日 16:33 最後更新:16:33

警方在4月底至5月初,展開執法行動打擊網上購物平台相關的騙案,拘捕15人,涉案犯罪得益65000元。

警方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主管督察陳卓簡報案情。

警方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主管督察陳卓簡報案情。

警方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主管督察陳卓表示,警方在4月26日至5月2日,展開代號為「雲階」的執法行動,打擊網上購物平台相關的騙案。案件涉及11名受害者,最大一筆金額為2萬元,有關詐騙集團活躍一至兩年。

警方展示檢獲物品。

警方展示檢獲物品。

陳指,隨著網上購物平台興起,騙徒會乘虛而入,以匿名身分活躍於不同網購平台,而由以往案件所見,騙徒會在各平台開設專頁,以售賣當時一些受歡迎嘅時令商品,包括例如名牌手袋,演唱會門票,甚至日用品等,並以低於市價作招徠,誘騙市民購買。一旦受害人將貨款轉帳至騙徒的銀行戶口,騙徒便會封鎖受害人並關閉該專頁。

陳稱,元朗警區人員經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在過去一星期在全港多處作出拘捕及蒐證,行動中共拘捕10男5女,年齡由21至47歲,涉嫌以欺詐手段取得財產及洗黑錢等罪名,被捕人士全部為香港居民,行動當中亦檢取疑犯手機及電腦。

陳指出,被捕人士中有9人直接操控自己網上平台帳戶,直接欺騙受害人金錢,而另外6名被捕人士相信為傀儡戶口持有人 ,在收取酬勞後以個人名義開設銀行戶口,並將戶口提供給騙徒清洗案中犯罪得益。被捕人士分別報稱職業為保安,裝修工人和倉務員。相關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陳指出任何人如協助詐騙集團,有機會觸犯以欺詐手段取得財產罪名,一經定罪,可被判監禁十年。另外,如任何人租借戶口,亦有機會觸犯洗黑錢罪名,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洗黑錢可被判罰款500萬元,並監禁14年,他呼籲市民切勿租借或賣出個人銀行或支付工具嘅戶口,以免被騙徒利用作洗黑錢及收受騙款。

陳卓展示所檢獲物品。

陳卓展示所檢獲物品。

陳說,如果市民在係網上購物時遇到可疑賣家,可以使用警方「防騙伺服器」,透過輸入可以賣家嘅用戶名稱,電話號碼及銀行戶口號碼等,便可即時評估該交易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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