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慶祝創校60年,日前推出新校徽,分為正式版和簡化版,卻遭中大校董質疑校方事前無諮詢,並指此事反映中大管治出現問題。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主席、香港中文大學校友梁美芬就香港中文大學更改校徽一事發表回應,稱希望校方尊重歷屆校友的意見和努力,不應未經諮詢即更改校徽。她指政府考慮檢視大學的管治問題,以評估各大學是否有能力提供教育以及受公眾監督。
她希望校方尊重歷屆校友的意見和努力。資料圖片
梁美芬指香港中文大學屬於公帑資助大學,又負責大學教育,屬於公營機構,理應受政府及公眾監管。然而校方更改校徽一事,卻沒有向受政府監管的校董會諮商,她指兩日間收到眾多新舊校友的查詢和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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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香港中文大學慶祝創校60年,推出新校徽。資料圖片
以立法會議員身份成為中大校董的劉國勳日前批評校方無諮詢。資料圖片
梁美芬就香港中文大學更改校徽一事發表回應。資料圖片
日前香港中文大學慶祝創校60年,推出新校徽。資料圖片
梁美芬又指,中文大學名字源於1963年創校時,對非殖民地大學的說明,是一間具備中國人文思想及中華民族優良文化的大學。而且中文並不單代表是中文,而是代表中國的人文科學。梁美芬希望校方尊重歷屆校友的意見和努力,認為未經過諮詢就更改校徽的做法並不可取,更枉論推出新標語及簡化版取代校訓。
以立法會議員身份成為中大校董的劉國勳日前批評校方無諮詢。資料圖片
梁美芬重申政府對香港中文大學的喜愛,認為校徽和校訓代表創校之本,勸喻校方在更改校徽和校訓一事上三思,更指大學校訓不是由個別校長隨意替換,大學必須尊重各個持份者。
以立法會議員身份成為中大校董的張宇人。資料圖片
梁美芬又指政府考慮檢視對大學的管治問題,以評估各大學是否有能力提供教育及受公眾監督,包括是否充分考慮作為政府監督的立法會議員意見。梁美芬稱應作認真考慮。
鄧家彪亦為中大校董會成員之一。資料圖片
梁美芬就香港中文大學更改校徽一事發表回應。資料圖片
大埔宏福苑五級大火造成嚴重傷亡,逾千戶居民喪失家園,政府首次啟動法律程序介入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理,支援受災業主處理大量複雜後續工作。對於外界質疑政府介入是否合適,甚至是「放生」或須就事故負責的持份者,法律界認為,相關程序依法進行,不影響法團以至受災業主應有權利,也不存在所謂「放生」,反而會使這些很徬徨的業主或者災民更加安心,因為合安不是一個相關的當事人,作為第三方能為居民提供專業、客觀的服務。
政府首次啟動法例接管大埔宏福苑法國管理。巴士的報記者攝
政府日前宣布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第31條,向土地審裁處申請解散大埔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的管理委員會,並委任華懋集團旗下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為臨時管理人,協助屋苑跟進火災後的管理與維修事宜,是特區政府首次主動啟動有關法律程序。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當時已說明,政府只是介入法團管理,處理屋苑的管理事務。
政府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第31條,接管宏福苑法團管理。
麥美娟指出,宏福苑目前的管理正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涉及工程合約、維修帳目、保險賠償及保安安排等多重技術與法律問題,非一般法團管委會有能力處理,經審慎評估後,主動介入依法向土地審裁處提出申請,委任具豐富經驗的合安作為臨時管理人,做好屋苑在災後的管理跟進工作,保障所有業主的權益。同時,合安在是次委任中不會收取任何行政費用,若申請獲批,華懋亦會通過相關基金捐出500萬元予法團,用以聘用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專業服務。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強調,委任管理人並非接管法團,而只是取代了法團管委會。政府新聞處圖片
麥美娟強調,委任管理人並非接管法團,而只是取代了法團管委會,代表業主立案法團處理屋苑的管理事務,法團作為依法成立的法人仍然存在,相關申請亦不會影響宏福苑業主對重要屋苑管理事務的最終決定權。她指出,管理人會在處理工程及帳目等事宜時先尋求專業意見,向業主解說並提交決策供投票通過,程序將「依照《建築物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此外,有關安排亦與個別調查無關。
合安管理有限公司
對於政府合安管理公司接管,候任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陳曉峰認為,合安有幾十年經驗做建築、維修和工程,由合安取締現有宏福苑管委會的功能,有多個好處。陳曉峰指他和一些災民談過,他們都對安排感高興,因為合安有經驗有專業能力,也願意無償服務。
陳曉峰指合安有經驗有專業能力,也願意無償服務,有災民向他表示對安排感高興。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身亦是來自法律界的另一位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就表示,過去曾處理過發生在西九龍的火災,她形容善後工作非常漫長的,加上這次火災受影響人數龐大,這麼多家庭要協助,她認為政府介入協助是最佳的方法,不用分散每一個案來處理,尤其現在用捐款去協助尋求專業意見,會使本來已很徬徨的業主或者災民更加安心,而且合安並非事件當事人,相信可更客觀服務災民。
梁美芬指過去曾在西九龍跟進火災個案,她形容善後工作非常漫長。巴士的報記者攝
另一方面,外界亦有質疑,指政府介入安排接管,會令業主權利被剝奪,甚至認為「放生」須負責的持份者,陳曉峰對此並不認同,認為由一個這麼有經驗的專業的團隊,去協助災民參與一些調查、災後重建和維修等,對災民更有幫助,但強調合安管理的權限不會大過整個法團,法團才是最大的,所以災民不用擔心。他特別指出,合安管理須要定時要向土地審裁處及業主立案法團提交報告,不存在任何所謂「放生」。
陳曉峰指合安管理須定期向土地審裁處提交報告,不存在任何所謂「放生」。巴士的報記者攝
梁美芬亦指出,那些現任或前任法團的管委會委員,有機會是和這次事件相關的,由他們去保管那些證據、資料,可能會欠缺客觀性,反而會引起更多的憂慮,她認為大家應該是一個相反的角度來看,由一個客觀的第三者去接管這些資料,未來協助執法部門調查時會更加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