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在「免針紙」官司敗訴,行政會議昨日火速修訂《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第599章,附屬法例L),賦權醫務衞生局局長廢除可疑的「免針紙」,並且於今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同日生效。
醫衞局局長今日根據上述599L第17B(1)條,分別宣告7名註冊醫生所發出的全部新冠疫苗「免針紙」於下月9日失效。
立法會議員江玉歡。
選委會界別立法會議員江玉歡早前批評政府廢除可疑的「免針紙」沒有講明具體法律依據。她如今不反對政府修例,認為新修訂規例非常仔細,有詳細針對法官在案例提出的疑點,並且清晰說明醫衞局局長宣告免針紙無效的考慮因素,包括發放免針紙的數量和模式、有合理懷疑未有進行臨床評估、局長要基於資料和公眾利益等,相信「今次應該無乜甩漏」
江玉歡解釋指,政府選擇上訴,會有不確定性和需時較長,修例較為省時。她提到,政府宣告涉案逾兩萬張免針紙失效,應公開解說其逼切性原因,例如,「免針紙」一案的法庭判詞共68頁,當中政府法律代表有詳細解說,與其在法庭解說,不如平時多加說明。
江玉歡表示,現時仍有市民因健康問題對疫苗卻步,促請政府增加渠道,想方設法聆聽他們的意見。
政府採取「先訂立後審議」的方式修改附例,江玉歡建議交立法會「與預防及控制疾病相關的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討論。
立法會「與預防及控制疾病相關的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主席梁美芬。
立法會「與預防及控制疾病相關的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主席梁美芬提醒政府盡快檢視599章《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中,有無其他條文或附屬法例,出現類似情況,如有便要提前修補。她又促請醫委會舉行聆訴,裁定7名涉嫌濫發「免針紙」的私家醫生是否專業失德。
梁美芬認為,根據公共行政法,政府可選擇上訴或修例,雖然她本人支持「補漏」,但政府可以提出上訴,尤其案件涉重大公眾利益,或許上訴庭以至終審法院會有不一樣的看法。
有政界中人指出,政府無打算再就這個司法覆核案提出上訴。
他認為,在這宗官司中,政府表現得有點「論盡」,事件中兩名主要官員盧寵茂和林定國都是「新丁」,需要時間增強他們的政治歷練。無論如何,雖然事件亦彰顯了香港法庭的獨立性。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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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早前透露,網上拍賣籌得半年經費,是自暫停籌款晚宴以來最多。不過,近日記協又陷入財政透明度爭議,有會員揭發記協拒絕會員查閱法定帳目資料,涉嫌違反《職工會條例》,設置多重查閱限制。
記協一直以來都沒有公開財政狀況,官網不提供年報、核數報告、也沒有渠道讓公眾查詢。曾參選記協主席的李敏妮在社交平台透露,今年2月20日正式發函,要求查閱記協2010/11至2023/24年度共12年的核數報告。
李敏妮曾在有線電視英語頻道、《英文虎報》及《南華早報》等傳媒任職,現為網媒《透視報》主編。她社交平台上發文指,本身係記協會員,根據《職工會條例》,會員依法享有免費獲取帳目文本的權利,即係有權要求查賬。
不過,記協選擇不予回應。在李的追問下,直至2月28日,記協才回覆並加設查閱條件,包括「每次查閱限一小時,如欲再次查閱,煩請再次預約」、「禁止拍照影印」、「內容不得外洩或用作採訪」。
李敏妮透過《透視報》發聲明,質疑記協拒向會員提供帳目資料,涉違反《職工會條例》。
李敏妮透過《透視報》發聲明質疑,記協回覆的做法是要設立重重關卡,讓會員難以查閱帳簿,涉嫌觸犯《職工會條例》。
根據《職工會條例》第37條,「任何已登記職工會的帳簿及會員登記冊,均須公開予該職工會的任何職員、會員或獲授權代理人,在該職工會規則指明的時間及地點查閱...」
聲明認為,其實李敏妮第一個電郵發出後,記協不回覆,不提供資料,已經涉嫌違反《職工會條例》。只是在李敏妮的追問下,記協才回覆,但在回覆中,記協又設立重重關卡,令李敏妮難以徹底查閱內容以作分析,涉違反《職工會條例》所賦予會員的查閱權利。
聲明進一步指出,記協的寫法「查閱帳簿及章程時請遵守以下規則:」讓人感到這些規則是屬於會章而必須遵守。實質上係涉嫌干犯《職工會條例》第50條《傳送虛假的規則文本等》,此條文訂明任何人如意圖誤導或欺騙他人而向會員或擬成為或申請成為該職工會會員的人「發送任何並非當其時根據本條例登記的規則的文本或並非當其時根據本條例登記的規則的更改或修訂部分的文本,並假裝該等規則屬已登記者,或假裝該職工會並無其他規則」即屬犯罪,循簡易程序定罪後,可處第1級罰款及監禁3個月。
李敏妮話,在收到記協回覆當天,自己還約見「職工會登記局」查詢相關法例,在會面中,一名副局長向她指出根據《職工會條例》,所有職工會必須向要求索取資料的會員:1)免費提供帳目文本一份,及 2)收取不多於$2提供已登記規則文本一份。換句話說,根據《職工會條例》,作為職工會的記協不但要讓會員查閱帳目、登記會章等資料,還要提供「文本」。
同日晚上,李敏妮電郵回覆記協,重申記協必須根據會章讓她查閱核數報告、帳簿、和登記章程等資料,而不能附加任何條款。李也指出根據《職工會條例》,職工會必須向會員提供帳目和會章文本的責任。
不過,一直站在道德高地的記協收到電郵之後一直保持沉默,至今足足一個月,該會仍然沒有向李敏妮發放帳目資料,涉嫌違反《職工會條例》。
事實上,今次爭議並非記協首次陷入財務透明度問題。記協2021年被曝在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公開批評其「拉攏學生入會」後,連夜銷毀包含會員資料、銀行賬戶及「學生會員變正式會員」等敏感信息的碎紙文件,引發外界質疑。
據《大公報》調查,記協聲稱擁有486名會員(含56名學生),但碎紙文件顯示其通過「學生會員」名義報大數,而資金來源包括匯豐、恆生等本地銀行賬戶。此外,記協2019年成立的「保護記者基金」籌得超328萬港元,其受資助等收入及支出從未公開,資金來源亦成謎,被質疑或與境外反華組織存在關聯。
高人話,記協成立至今,一直不夠膽在陽光下攤開數簿曬曬,如今面對會員合法要求查帳,仍然選擇打太極,涉嫌違反《職工會條例》,前途堪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