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古代,經常會以「黎民百姓」來稱叫平民。「黎民百姓」其實是「黎民」及「百姓」兩字的合稱,故事要追溯至上古時代黃帝與蚩尤部落的大戰,以及春秋戰國時代貴族的平民化有關。「黎民」及「百姓」屬於社會上的可憐人,因為命運的安排,淪為社會上的低下層。
「黎民」之名最早見於《尚書•堯典》:「黎民於變時雍。」所謂「黎」者,可解「眾也」,發展至後世,「黎民」已泛指為平民。如《孟子•梁惠王上》:「黎民不飢不寒。」; 《史記•五帝本紀》:「棄,黎民始飢,汝后稷播時百穀。」不過「黎民」原來身份並不低下,而是相傳為蚩尤的族人。歷史學家範文瀾先生在《中國通史》寫道:「九黎族是九個部落的聯盟,每個部落包含九個兄弟氏族,共八十一個兄弟氏族。蚩尤是九黎族的首領。兄弟八十一人,即八十一個氏族酋長……這大概是以猛獸為圖騰,勇悍善鬥強大部落。」
在歷史上,九黎族曾經十分強大,力壓當時的炎帝族及黃帝族。他們之間經過多年的征戰後,炎帝族不敵蚩尤的九黎族,被迫逃到涿鹿,求助於軒轅黃帝,最終兩族決定結成聯盟共同對抗蚩尤九黎族。結果蚩尤落敗,九黎族成為戰俘,淪為奴隸。他們沒有家室,也無姓氏,並被刺瞎一目作為特有的標記。他們甚至可以被奴隸主作用人牲,殺死以祭神或殉葬。 在古代,以「鬲」為炊器,也是葬禮中用的陪葬器皿,而「黎民」也被稱作「人鬲」。如《令簋》記:「姜商(賞)令貝十朋,臣十家,鬲百人。」回應上文「黎民於變時雍」。「黎」字在古代通「黧」,可解作黑色,如蔡沈《書經集傳》︰「黎,黑也,民首皆黑,故曰黎民。」不過這裏要注意的此「黑」並非單純形容目前為「黑色」,而是有「墨面」及「黔首」之意,即不屬於正常的公民,而是奴隸的身份。
現在再說「百姓」了。「百姓」在遠古時代與「黎民」的關係屬於管治者及被管治者。在古代,「姓氏」並非人人皆有,而是限於少數貴族所獨有,主要是防止同族通婚,誕生有問題的下一代。以孔子為例,孔子是宋國貴族叔梁紇的後代,所以姓「子」、氏「孔」,名「丘」,字「仲尼」。至於孔子的母親因為是平民的身份,所以姓「顏」名「徵在」,與孔子的貴族身份不能相提並論。另一個與「姓氏」有關的名人是周武王姬發。他氏「周」,姓「姬」,名「發」,因此有指周武王應該叫「周發」,但後來「姓」與「氏」合併了,自此不再分開兩者,所以目前公認的兩人叫法為「孔子」與「姬發」。
在遠古時代,並非人人有姓,而是一個部落只有幾個姓的不同氏族羣團,但作為一個部落聯盟,其姓也就比較可觀了。黃炎兩個部落的聯盟,是由大約100個氏族構成的,統稱為「百姓」。當然古人好舉成數,以百而言多,所以可能是少於或多於100個氏族也說不定。
在黃帝打敗蚩尤的時候,「百姓」是負責監控「黎民」的統治者,擁有貴族的身份。如《國語•楚語》記載:「民之徹官百。王公之子弟之質能言能聽徹其官者,而物賜之姓,以監其官,是為百姓。」不過「百姓」與「黎民」同樣擁有社會地位升遷的機會。有時候「百姓」會因為犯法而淪為奴隸。與此同時,已淪為奴隸「黎民」會有立功的機會而取得管治者的身份。隨着時間的推移,貴族的人口出現大幅的增長,而周禮又有「五世而斬」的條文,使一些血緣上較疏的「旁支」失去貴族的地位。尤其在春秋後半期,宗族逐漸破壞,土地個人私有的地主階級代替土地嫡子世襲的領主階級興起。百姓逐漸失去貴族的意義,社會地位與平民相似。「百姓」和「黎民」的差別越來越小,都成為被統治的平民。
不過在戰國及秦漢時期,「黎民」與「百姓」並未結合使用,以魏晉南北朝時代的北齊•顏之推 《顏氏家訓•慕賢》:「張延雋之為晉州 行台左拯,匡維主將,鎮撫疆埸,儲積器用,愛活黎民。」為例,可見是沒有用上「黎民百姓」的。即使在唐代,也是用「黎民」為主,如唐•劉禹錫 《復荊門縣記》:「是利不及下也,黎民病之。」但成書於清初的《隋唐演義》第17回有:「那六街三市勳衞宰臣,黎民百姓,奉天子之命,與民同樂。」可見自清代開始,已較多採用「黎民百姓」統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