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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法是合理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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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法是合理出路

2022年11月28日 20:24 最後更新:21:29

終審法院否決批出律政司就黎智英聘請英國律師的上訴許可,意味律政司不能再上訴至終審庭,案件已到終局。

終院在判詞中指出,在初審時,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引用由來已久建基於公衆利益的原則,行使其酌情權,批准英國御用大律師 Tim Owen為黎智英辯護的認許申請。律政司向上訴庭提出上訴,質疑潘官在行使酌情權時對公衆利益各相關考慮所給予的比重,上訴庭判律政司敗訴。

終院判詞指出,其後律政司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許可,提出了一個根本上非常不同的論點,律政司認為在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中,除了一些未經闡明的特殊情形外,海外大律師代表與訟方的認許應一律被禁止,但上訴庭拒絕就此新論點批出終審上訴許可。律政司再直接向終審法院尋求上訴許可,終審法院上訴委員會認為,律政司在提出終審上訴時,提出截然不同有關國家安全的新論點,但之前並沒有在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或上訴庭席前提及或探討過。根據已獲充分確立的Flywin原則,即不應提出在原審及首次上訴沒有提出過的新論點,裁定律政司未能確立要求給予上訴許可的基礎,故撤銷其申請。

可以這總結:

1. 終審法庭認為律政司如果一早提出國安觀點,法庭會加以考慮,更表示當關乎國家安全的考量在專案認許申請中按常規途徑被提出時,必然是最重要的考慮因素。

2. 國安觀點在這次原審和首次上訴都沒有提出過,未經充份舉證辯論,按既定原則不能在終審上訴提出新觀點,國安法案件也沒有例外。

終院考慮法律原則,但特區政府要考量具體的國安風險,特別是案件審訊若涉及機密內容,有損國家安全時,如何阻止補救。

最後特首李家超表示,經召開國安委會議後,決定提請全國人大釋法。

特區政府的提請釋法決定有幾個要點:

1. 特區政府維護國安毫不含糊。當外界以為特區政府會想香港復常,顧忌外國對釋法有意見,特區政府已果斷出手了。特首李家超指外國對《香港國安法》持有敵視態度,又向商界、法律界施壓,因此要有警剔。

2. 阻止黎智英聘用英國大律師。這是最直接的解決方法,直接堵塞短期來港執業的外國律師參與審訊,因其要效忠別國,而在必要時也無法保密等國安問題。相關案件原定12月1日開審,估計要押後開審。

3. 無損黎智英辯護權利。香港還有大量擅打人權案件的大狀,可供黎智英聘用,並不是請不到Tim Owen來,他的官司就會打輸。

4. 人大常委會是解釋的權威機構。在普通法體系下,法庭對成文法解釋時,會考慮立法機關訂立法律的原意。而《香港國安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香港國安法》第65條規定該法的解釋權屬人大常委會。如今特區政府和法院對理解《香港國安法》中有關保護國安的責任有歧異,由人大常委會作出權威解釋,釐清根據立法原意,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外地律師或大律師,可否以任何形式參與處理危害國安案件的工作,可以有一錘定音的效果。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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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支爆」大陰謀

2024年04月25日 20:00 最後更新:21:03

黎智英案進入戲肉,但由於審訊曠日持久,外界的注意度下降,但近日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的作供非常有爆炸性,主要有幾個方面。

第一, 揭露「支爆」大計。之前作供的李宇軒由於無直接接觸黎智英,因此他間接引述黎智英或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的說話,只屬由第三方聽到的「聞說證供」(hearsay evidence),較易受到挑戰。但陳梓華是和黎智英有直接接觸的人,曾和黎智英見面3次,包括一班人2020年年初在台北開過會,並有不少和黎智英直接溝通的電話短訊,所以他的供詞不是聞說證供,而是直接證據。

陳梓華參與的台北會議,黎智英會上提出「支爆」大計,所謂「支爆」,即是「支那爆炸」。支那是日本當年侵華時對中國的一個貶損名稱,光是名稱已經顯見其惡毒含意。而所謂「支爆」就是要令中國從政治上和經濟上崩潰,政府倒台。當日在台北會議上,其中一名與會者「攬炒巴」劉祖迪,不相信真的會做到「支爆」,但是黎智英就很有信心,指根據歷史經驗很快就會「支爆」,因為中國政府用了很多資源監控人民,例如中國明朝就是這樣。

黎智英並具體詳述「支爆」4部曲,教導與會的「攬炒團隊」說,「國際游說唔係好似你哋咁做,要有4個步驟:1. 要令外國政府知道香港發生什麼事情;2. 再呼籲他們譴責及關注;3. 將外國的『枱底人』或外國政府想法帶回香港,只有這樣做香港人才會知道,外國政府冇離棄或者忽視佢哋; 4. 與『枱底人』建立關係,可影響到他們的對華政策,可以推動到制裁,甚至將來可以推翻中共。」

黎智英的「支爆」計劃,不單是一種空想,還設計了非常具體的步驟。

第二, 要做反對派大佬。從陳梓華的作供可以知道,在台北與黎智英開會期間,另一名從犯證人李宇軒不在現場,但會後陳梓華及「攬炒巴」劉祖迪與李宇軒開網上會議,向李交代黎智英建議,話要改變國際游說方向,團結不同板塊及民間力量,達到「支爆」,推動制裁,3人決定分工,由劉祖迪做精神領袖及打「議會線」、李宇軒打「國際線」,陳梓華則續聯繫「勇武派」及聯絡政治素人,並推廣「攬炒」論述,推動制裁政府措施。

黎智英做幕後大佬,出謀獻策,出錢出力,主動提出要支付流亡海外的劉祖迪生活費,並安排自己的助手Mark Simon為他們解決聯繫外國政要推動制裁中國的困難。整件事清楚見到黎智英不單是一個反政府傳媒的老闆,還是一個想推翻中共的政治行動核心策劃者,要做大佬,指點江山。

第三,     勾連外地的政府。黎智英最可疑的外地政治聯繫,主要有兩方面,第一是台灣,他搞《台灣蘋果日報》,和民進黨的高層關係密切,在之前的壹傳媒高層作供中可知,黎智英見過蔡英文,和蔡英文十分友好。而陳梓華等在台北的時候,黎智英又安排民進黨元老施明德和他們見面,施明德親自教授他們鬥爭方略,教他們如何長期鬥爭,以圖推翻政府。

至於美國方面,黎智英的關係更深,他的助理Mark Simon 曾任美國海軍情報員,而黎智英自己就見過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在內等高層,和共和黨核心人物關係密切。不過這次作供最得人驚的,是不斷提到美國的「枱底人」,黎智英並沒有和陳梓華具體交代這些美國「枱底人」到底是什麼人,但美國「枱底人」和黎智英顯然有緊密聯繫。

從犯證人的作供,全面勾勒出一幅想全面顛覆中國政權的圖畫,而黎智英就是幕後大佬,所以說黎智英案是香港黑暴案件的眾案之母,一點也不為過。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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