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馬家健冤案 師爺涉串謀妨礙司法公正擬認罪

馬家健冤案 師爺涉串謀妨礙司法公正擬認罪

馬家健冤案 師爺涉串謀妨礙司法公正擬認罪

2023年01月03日 17:13 最後更新:17:38

25歲青年服刑5年後,前年就一宗企圖販毒案定罪上訴得直,高院上訴庭於判詞中質疑其律師團隊處理不當,以此換取同案另一人撤控,又批評律政司「放生」刑責較重者而「不問來由」堅持檢控青年。警方及後拘捕代表青年的大律師和游説他認罪的師爺,控告他們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3日在區域法院提訊,師爺透過代表律師表示擬認罪,押後至今年8月24日正式答辯;期間他續還押候訊。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陳強利(58歲、退休人士)被控於2017年1月27日至2017年11月21日期間的若干日子,在香港與馬家健和其他人一同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就刑事案件TWCC 2496/2016,虛假地表示洪智謙沒有要求馬家健接收上述相關案件的郵包,以及聲稱洪智謙並不涉及於上述相關案件。同案女被告張曉惠(33歲、大律師)早前已表示擬不認罪,將於10月5日受審。

更多相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陳強利。資料圖片

被告陳強利。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陳強利。資料圖片

被告陳強利。資料圖片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以「協助及教唆暴動」及「妨礙司法公正」等罪名拘捕5人。警方指案發於2019年暴動期間,被捕人涉嫌為參與多區暴動的前線暴徒製造及提供武器,意圖造成嚴重傷亡。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警司張伯傑簡報案情。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警司張伯傑簡報案情。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警司張伯傑表示,有關行動於28日在九龍和新界區展開,至目前為止一共拘捕了兩名本地男子及三名本地女子,他們年齡介乎32至60歲,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下的「協助及教唆暴動」、「煽惑暴動」、「串謀煽惑暴動」及「妨礙司法公正」罪行,並涉嫌觸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煽動罪」。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

張說,行動中警方一共檢獲約25萬港元現金,相信與案件有關。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中,不排除稍後會有更多人被捕。警方調查顯示,被捕人涉嫌在2019年底的「黑暴」期間,為參與多區暴動的前線暴徒製造及提供武器,意圖造成嚴重傷亡。

香港警察FB

香港警察FB

張續指,其中一名34歲男被捕人,又涉嫌在多個社交媒體平台多次發佈煽動性文章,內容包括煽動他人憎恨香港特區政府,以及鼓吹不守法行為。另一名50歲被捕女子則涉嫌妨礙司法公正,當時她企圖協助其中一名男被捕人移走可能與本案有關的證據。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警司張伯傑簡報案情。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警司張伯傑簡報案情。

張稱警方強調,任何人參與或支援破壞社會安寧、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均屬嚴重罪行。有關「暴動」及「煽動」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及7年。香港警方必定恪守「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嚴正執法。

對於有消息指其中一名被捕人士與早前「口岸爆炸品案」的脫罪被告有關,張以案件仍在調查中為由,稱現階段不方便具體透露或評論個別人士的身份,但強調今次案件是完全獨立於以往的舊案件,而且所有調查均是基於全新的證據而展開。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