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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處拘26歲外號「鯊魚」男子 涉助逃台2.0案犯人匿藏及提供物資

政事

國安處拘26歲外號「鯊魚」男子 涉助逃台2.0案犯人匿藏及提供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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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處拘26歲外號「鯊魚」男子 涉助逃台2.0案犯人匿藏及提供物資

2025年02月08日 10:27 最後更新:11:10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6日拘捕一名26歲男子,涉嫌「妨礙司法公正」,並於7日控該男子一項 「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 。案件於8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國安處。

國安處。

據了解,警方6日進行雷射槍超速雷行動時,在青山公路近荔景九龍方向,超速截停的士,發現的士司機為「逃台2.0案」外號「鯊魚」的通緝人余顯霖。

香港警察總部

香港警察總部

「逃台2.0案」 是男子馮清華、曾志健、王愷銘、黃竣賢各自涉及2019年的暴動及參與非法集結案件,而被控或接受警方調查中。自2020年中,四人開始匿藏及尋求潛逃機會,期間由YouTube 頻道「升旗易得道」主持蔡明達及霍嘉誌由英國提供資助,並由另外包括男子葉豪、「鯊魚」余顯霖、其女友吳淑慧等人在港協助提供藏身地點及物資。

2022年7月13日,馮清華、曾志健、王愷銘、黃竣賢四人在西貢北潭涌準備上船潛逃至台灣前被捕。國安處接手調查,隨即拘捕協助他們匿藏的葉豪。五人被控「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在區域法院被定罪,並就本罪被判入教導所 或 監禁10至20個月不等 。

 據悉,「鯊魚」余顯霖的角色相信是協助窩藏逃犯,助照顧逃犯的起居生活及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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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

2019年7月「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後,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網媒記者和女社工3人,被指要求一名市民刪去示威者的影片和照片,2023年1月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等罪不成立。律政司早前以案件呈述方式提上訴,上訴庭星期五(10月9日)宣判駁回律政司上訴,維持原判。

林卓廷。資料圖片

林卓廷。資料圖片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於2019年7月6日在屯門遊行期間,涉聯同網媒記者和女社工要求現場一名市民刪去示威者的影片和照片。

3人經審訊後被裁定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等罪不成立,律政司不服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提上訴。上訴庭今宣判,駁回律政司上訴,維持原判。

鍾凱研。資料圖片

鍾凱研。資料圖片

3名被告為48歲林卓廷、32歲網媒記者曾焌熙及43歲社工鍾凱研,林卓廷與曾焌熙同被控一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鍾凱研則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及刑事損壞罪,經審訊後均罪脫。

曾焌熙。資料圖片

曾焌熙。資料圖片

案件編號:CACC12/2023、CACC2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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