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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指書店應自行做好內容把關 強調不設禁書名單防範改書名避監管

政事

鄧炳強指書店應自行做好內容把關 強調不設禁書名單防範改書名避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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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指書店應自行做好內容把關 強調不設禁書名單防範改書名避監管

2026年07月16日 17:05 最後更新:17:05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當局不會制訂禁書名單,以免不法分子可透過修改書名規避監管;他又強調書商須確保自身售賣的讀物不會危害國家安全,經營者理應自行做好內容把關。

警方國安處昨天(7月15日)在旺角兩間書店拘捕5人,鄧炳強今日(7月16日)被傳媒問到有關行動時表示,涉案書店店內展示及售賣的書籍,其內容包含煽動公眾憎恨香港特區政府、司法機關及執法部門的字句。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會見傳媒。巴士的報記者攝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會見傳媒。巴士的報記者攝

鄧炳強強調法律對「煽動意圖」相關違法行為定義清晰,任何人士一旦觸犯相關條文,即踩上法律紅線,只要執法部門掌握足夠證據,便會依法採取拘捕行動,相關案件檢控成功率亦十分高。

針對設立禁書清單的訴求,鄧炳強重申政府不會制訂相關書目黑名單。當局執法的判斷核心是書籍內文內容,而非單純書名;不法分子可透過修改書籍名稱規避監管,若只依靠書名清單執法,會給予犯罪分子可乘之機。無論書籍標題如何更改,只要內容含有煽動、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資訊,警方取得證據後必定依法執法,任何人不能以任何藉口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

國安處。資料圖片

國安處。資料圖片

他補充說,書商本身負有社會及法律責任,須確保自身售賣的讀物不會危害國家安全,情況如同食品經營者有責任保障所售食物安全、不含有毒有害物,兩者道理相通,經營者理應自行做好內容把關。

一名34歲本地男子星期四(11月5日)上午在旺角區被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拘捕,涉嫌干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二十四條「輸入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目前正被扣查。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

警方調查顯示,該名男子為一間本地公司的董事,涉嫌於上月把煽動書籍輸入到本地書店出售,意圖引起公眾對中央及特區政府的憎恨、藐視或離叛情緒。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警方又根據法庭手令,搜查該名被捕男子的住所及公司,檢獲用作購入煽動書籍的數碼裝置、文件及其他煽動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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