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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國安處旺角拘一名34歲男子 涉輸入煽動書籍到書店出售

政事

警方國安處旺角拘一名34歲男子 涉輸入煽動書籍到書店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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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國安處旺角拘一名34歲男子 涉輸入煽動書籍到書店出售

2026年11月05日 22:38 最後更新:22:39

一名34歲本地男子星期四(11月5日)上午在旺角區被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拘捕,涉嫌干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二十四條「輸入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目前正被扣查。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

警方調查顯示,該名男子為一間本地公司的董事,涉嫌於上月把煽動書籍輸入到本地書店出售,意圖引起公眾對中央及特區政府的憎恨、藐視或離叛情緒。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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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又根據法庭手令,搜查該名被捕男子的住所及公司,檢獲用作購入煽動書籍的數碼裝置、文件及其他煽動書籍。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早前拘捕一名52歲本地男子,他涉嫌違反國安條例,本周三(10月7日)被正式落案控告一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同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肩負維護國安使命,竭力維護香港整體社會穩定與安寧。資料圖片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肩負維護國安使命,竭力維護香港整體社會穩定與安寧。資料圖片

國安處是在7月9日在東區拘捕該名男子,他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

警方調查顯示,該名被捕男子涉嫌多次透過網上社交平台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信息,內容包括引起他人對國家及香港特區政府和司法機構的憎恨,以及煽惑他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

國安處10月7日上午正式落案控告該名男子一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已於同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警方提醒市民,「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7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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